上市公司董秘和施救者身亡,酒店推卸责任?

来源:中国新闻网
10月7日晚间 , 永冠新材发布的一则公告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德波因休假期间遭遇意外于2021年10月2日不幸去世 。
上市公司董秘和施救者身亡,酒店推卸责任?
文章图片
永冠新材发布公告截图
上市公司董秘海滩溺水 , 两人身亡
据永冠新材招股说明书显示 , 杨德波出生于1987年 , 现年34岁 。 曾任杭州汇同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 历任永冠有限企划和IT部经理 , 现任永冠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 。
此次意外之前 , 据公司9月27日披露 , 杨德波获授股票期权数量6万份 , 占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2.93% , 股票期权首次权益授予的行权价格为28.51元/份 。
杨德波意外身亡 , 永冠新材股价亦受挫 , 10月9日 , 永冠新材收跌3.76%报31.71元 。
此前曾有媒体曝出 , 10月2日 , 两人在海南省博鳌海域度假游玩时 , 发生溺亡 。 其中一人因见义勇为不幸遇难 。 后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 经确认 , 永冠新材董秘杨德波确系在海南琼海一海域的溺亡者之一 。
10月4日 , “琼海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拟确认为琼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人选的公示 , 26岁的张子琛位列其中 。
其事迹中提到 , 10月2日18时30分左右 , 杨某波到入住酒店附近的海边下水游泳 , 其妻儿在岸上散步 , 由于不熟悉水情 , 杨某波出现溺水情况并呼救 。 位于其大约三、四米左右的张子琛及其父亲张某军第一时间发现杨某波溺水 , 立即游去救人 。 因夜黑浪大 , 张某军体力不支 , 极力回游返回岸边 , 张子琛继续游去救杨某波 。 张某军游至岸边后拨打119、120求助 。 经多方努力 , 杨某波和张子琛分别于当天19时40分和20时53分被发现 , 经诊断 , 两人均无生命体征 。
上市公司董秘和施救者身亡,酒店推卸责任?
文章图片
张子琛生前最后一条微博
酒店推卸责任?
10月7日 , 声称为“杨某波妻子”的用户在社交平台发文 , 描述了事情发生的详细过程 。 文中提到 , “寻求酒店帮助时 , 酒店说需要上报让等回复 , 但一直没有等到任何回复 。 ”“酒店在此期间未主动做出任何施救措施 。 ”“酒店为了入住率用‘私属海滩’虚假宣传 , 出事后便称公共海滩推卸责任 。 ”“10月1日该区域海滩才出现溺亡事故 , 但酒店未做出任何的提醒和警示 。 ”
上市公司董秘和施救者身亡,酒店推卸责任?
文章图片
声称为“杨某波的妻子”的用户在社交平台发文
中新网采访人员9日在预订平台查询发现 , 涉事酒店详情一栏中已无“私属”字眼 , 只显示为魅力十足的阳光海滩 , “大堂步行至海滩仅需158步” 。
上市公司董秘和施救者身亡,酒店推卸责任?
文章图片
左图为杨德波家属提供给媒体的酒店宣传截图;右图为采访人员10月9日在预订平台上获取的酒店宣传截图 。
同日 , 该酒店客服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海滩都是公共的 。 另外 , 之前广告牌就有提示不能下海游泳 , 也有口头提示 。 事情发生后 , 我们这边又新增了很多警示牌 , 在客房、前台以及交接房卡时 , 也会给纸条 , 上面有警示语 。 ”
海滩是否可以在宣传中称为“私属”?酒店方是否在保障旅客安全上存在漏洞 , 需不需要在这次意外事故中承担责任?
“海滩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 , 个人或企业只能以履行法定程序的形式获得使用权 。 ”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兵告诉采访人员 , 未履行使用权审批手续的 , 海滩只能属于公共区域 , 任何人或企业均无权将其标注为“私人海滩” 。
闫兵认为 , 涉事酒店的宣传中出现“私属海滩”用语 , 且作为酒店的卖点之一 。 若该情况属实 , 无论涉事酒店是否在法律上获得了海滩的专属使用权 , 站在消费者角度 , 这种宣传话术会导致“私属海滩”成为消费者是否入住该酒店的选择性因素之一 , 且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该“私属海滩”具备酒店提供的配套设施及服务的认知误区 , 并基于此种信赖降低在“私属海滩”游玩时的安全防范意识 。
“在上述前提下 , ‘私属沙滩’的配套设施及服务已经成为消费者有偿消费行为的一部分 , 在涉事酒店没有充分、明确尽到注意及提示义务的情况下 , 其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闫兵表示 , 另据家属描述 , 酒店方未给予任何合理的救助措施 , 显然存在明显的过错 。 至于酒店方应当承担的责任程度 , 有待于事发细节的进一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