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每桌不超18个菜,价格不低于588元?这份公约引争议

“每桌不超18个菜 , 价格不低于588元” 餐饮协会“制止浪费”公约引争议
10月5日 , 四川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的《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引发争议 。 《公约》规定 , “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 , 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 。 ”不少网友认为 , 这不是在提倡节约 , 而是在提倡餐饮涨价 。
10月6日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通江县餐饮协会李会长 , 他介绍 , 这是通江县商务局用餐饮协会名义搞的 。 随后 , 采访人员联系到通江县商务局何姓副局长 , 她介绍 , 这是餐饮协会定的条款 , 现已从官方网站撤下 , 预计国庆假期之后再处理该事 。
此外 , 一知情人士向采访人员透露 , 588元“最低消费标准”是商务局召集商家开会定的 , 目的一是保证商家利润 , 二是防止商家互相杀价 。
《公约》出台网友质疑 “菜品少了 , 价钱还上去 , 哪里是节约?”
10月5日 , 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 , 其中一条规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 , 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 , 立即引发网友质疑 。
网友评论:“不低于588元 , 提倡节约?”“这是在提倡节约 , 还是在提倡餐饮涨价?前面22个菜才五六百元 , 现在18个菜还不低于588元 。 这是提倡不要数量 , 要质量吗?”“菜品少了 , 价钱还上去 , 哪里是节约?”
采访人员发现 , 《公约》的发文出处为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 于9月30日发出 , 落款为“通江县餐饮协会” , 实施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起 。
《公约》提到:本公约适用于通江县餐饮服务单位 , 包括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度假村、农家乐中对外经营的餐厅)、火锅店、小吃店、快餐店、面馆 , 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 。 餐饮服务单位应张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书 , 大力宣传“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餐饮消费方式 , 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节约用餐、文明消费 。
【成都商报|每桌不超18个菜,价格不低于588元?这份公约引争议】广受网友争议的规定来自其中的第四条 , “用餐标准 。 1桌以下零散席桌: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行‘N-1’餐饮模式 , 坚持菜品适量点、不够加 。 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 , 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宴席菜式数量 , 提高菜肴档次 , 餐饮服务单位应提前发放打包盒 , 方便打包 。 自助餐式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人数控制菜品数量 , 按不超过18个菜品准备 , 价格不低于60元/人 , 及时提醒顾客按需、少量、多次取餐 , 增强顾客节约消费的主动性 。 ”
10月6日 , 采访人员联系到餐饮行业的李先生 , 他介绍 , 《公约》发出之后 , 确实存在“变相涨价”的嫌疑 。 通江县的消费水平 , 一般办席在10桌以上 , 收费标准为500元左右(每桌送酒水) , 每桌约有22到26个菜品 , 菜品多少看订席桌顾客需求 。 订席桌顾客可以讲价 , 一般最终执行价为每桌450元(不含酒水) 。 《公约》里规定的每桌不高于18个菜 , 价格不低于588元 , 按照通江餐饮的消费水平 , “确实价格提高了 。 ”
《公约》是谁制定的?
商务局和餐饮协会互指对方
引发网友争议的《公约》 , 到底是如何制定的?
10月6日 , 采访人员联系上通江县餐饮协会李会长 , 他说:“我们没有要求588元 , 也没有要求18个菜 , 是商务局搞的《公约》 。 ”李会长强调 , 餐饮协会倡导市民勤俭节约、文明用餐、光盘行动 , “这个标准是商务局定的 , 用的餐饮协会的牌子(名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