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聋哑人行乞,完不成任务就遭受冻饿毒打!“丐帮帮主”获刑( 二 )


屡屡强奸、殴打聋哑人2014年1月,被害聋哑人郑某在邹某蒋团伙中被迫从事乞讨活动,受到邹某蒋的控制。2014年4月期间,邹某蒋在广东省阳江市的窝点内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2014年11月,被害聋哑人杨某在邹某蒋团伙中被迫从事乞讨活动,受到邹某蒋的控制。2015年4月期间,邹某蒋在浙江省杭州市的窝点内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2015年5月至2018年,被害聋哑人郑某在刘某凡团伙中被迫从事乞讨活动,受到刘某凡的控制。2015年5月至2017年期间,刘某凡多次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
2017年3月,刘某凡组织被害人周某等人外出乞讨,后因周某没有完成乞讨的任务,刘某凡生气便动手殴打周某,致周某牙齿受伤。2017年11月,周某因牙齿疼痛无法乞讨,才被送到东莞市南城医院治疗,经鉴定,周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不少聋哑学生被骗加入团伙因19名被告人均系又聋又哑的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强奸罪判处邹某蒋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凡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其余人员均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获刑。
部分人员不服,提起上诉。
标题:【|拐骗聋哑人行乞,完不成任务就遭受冻饿毒打!“丐帮帮主”获刑】东莞中院二审认为,本案中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被害人均系聋哑人,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怀与支持,但邹某蒋等人却利用社会大众对于特殊群体的怜悯、利用聋哑人群体间的亲近感,采取欺骗、暴力、胁迫等手段控制与组织聋哑人乞讨牟利,其中不乏一些被拐骗出学校的聋哑人,脱离正常的生活轨迹加入犯罪团伙,对其人生发展及价值观的破坏不可估量,也有部分被害人长达数年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造成家庭破裂。
邹某蒋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致被害人及其家庭家人爱别离苦,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性质恶劣,应予严惩。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一般组织乞讨行为的区别《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将组织乞讨罪的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二者存在以下差异: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保护对象为任何人,而非仅限于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组织乞讨罪确明确要求,只有残疾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方能构成本罪的犯罪对象。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对象也更加广泛,非但组织者,所有实施了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人和乞讨方式违法的乞讨行为人都是行政处罚的对象。而组织乞讨罪的处罚对象却只限于组织乞讨者。三是《治安管处罚法》规定的行为方式也比组织乞讨罪广泛,只要是利用他人进行乞讨的行为,不论何种手段均构成违法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而组织乞讨罪确仅限于使用暴力与胁迫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