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爆雷”,第三大股东提前卖出!罚单来了

中国基金报采访人员李智
刚刚得知公司业绩将大幅亏损 , 上市公司股东就在“窗口期”集中卖出公司股票 , 成功躲跌停?
8月26日 ,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官网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 经审查发现 , 因公司业绩发生重大亏损 , 茂硕电源股东方笑求在“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 , 躲过跌停 , 规避损失132万元 。 但由于该行为涉嫌内幕交易 , 当事人方笑求共遭罚没2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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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2018年业绩大幅修正
由盈利修正为重大亏损
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 。 据了解 , 茂硕电源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 茂硕电源在2018年三季报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650万元 。
但事实并非如此 。 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上旬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对茂硕电源2018年1月至10月财务情况进行预审 。 2018年12月24日 , 大华所审计项目组与茂硕电源总经理刘某民等见面 , 主要就应收账款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沟通 。 根据大华所深圳分所提供的审计报告 , 预计上述事项对公司损益影响不少于-3426.24万元 。 2019年1月8日 , 茂硕电源形成2018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 显示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4,542.51万元 。
此外 , 在2019年1月16日 , 茂硕电源联营企业湖南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达)的财务人员向茂硕电源财务人员发送方正达2018年财务报表 , 显示方正达第四季度净利润仅为55.9万元,较2017年同期收入下降10.86%,净利润下降53.61% 。 随后 , 茂硕电源组织对主要资产减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 并与万隆评估沟通初步评估事项 。
2019年1月25日 , 万隆评估向茂硕电源反馈初步评估结果 , 经茂硕电源与审计机构共同确认 , 预计公司2018年度亏损3亿元至3.6亿元 。 反馈内容包括 , 经初步评估 , 茂硕电源对方正达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4829.46万元 。 公司顾某德、刘某民等和万隆评估相关人员参与了本次反馈 。
2019年1月30日晚 , 茂硕电源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称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预计盈利1000万元至1650万元修正为预计亏损3亿元至3.6亿元 。 导致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为:光伏资产减值;光伏逆变器业务资产减值;投资减值;应收账款、库存等经营性资产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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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2018年度业绩由盈利修正为重大亏损 , 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 , 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 , 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8年12月24日形成 , 至2019年1月30日晚公开 。
敏感期集中卖出茂硕电源197万股
躲过跌停 , 规避损失132万元
在上述事件中 , 茂硕电源董事长顾某德、总经理刘某民、证券事务代表朱某瑶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形成后 , 作为茂硕电源联营企业“方正达”法人的方笑求 , 曾于2019年1月17日至24日期间到茂硕电源与顾某德、刘某民面谈 。 2019年1月22日 , 方笑求与刘某民通电话3次 , 1月29日与朱某瑶通电话 。
方笑求在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后 , 于2019年1月28日至30日 , 通过控制自己以及妻子蓝某明的证券账户集中卖出“茂硕电源”股票197.01万股 , 卖出金额1136.51万元 。 经核算 , 扣除交易费用后 , 上述卖出规避损失合计131.6万元 。
数据显示 , 2019年1月30日公布了大幅修正业绩的公告后 , 第二天股价跌停 , 若从当事人方笑求卖出时间区间来看 , 4天该股累计跌超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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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2018年9月3日 , 方笑求、蓝某明曾通过茂硕电源发布减持计划 , 但一直未卖出 。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为 , 方笑求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后 , 于内幕信息公开前连续3个交易日卖出 , 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 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该交易活动 , 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 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
当事人申辩自己不知悉内幕信息
对于上述情况 , 方笑求申辩称 , 第一 , 内幕信息形成日认定有误 , 应为2019年1月25日 。 第二 , 方笑求不知悉、未获取内幕信息 。 第三 , 方笑求的交易行为并不异常 , 仅有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公开时间接近一个吻合点 。 第四 , 方笑求卖出股票有合理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