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诺即准入,削减自贸港市场壁垒 | 新京报社论


企业承诺即准入,削减自贸港市场壁垒 | 新京报社论
文章图片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任经济 , 承诺即准入的善意假设必将极大激发市场活力 。
企业承诺即准入,削减自贸港市场壁垒 | 新京报社论
文章图片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图/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文|社论
改善营商环境 , 是我国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 推动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 其核心在于放松、打破甚至取消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行政束缚 。 这不仅涉及行政流程的再造 , 而且涉及政府理念的深刻变革 。
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即是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投资自由便利的一个重要举措 。 这一举措也体现了对标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要求 , 具有制度创新的示范效应 。 同时也要看到 , 把这项制度在实践中真正落实下去、发挥效应 , 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 。
实际上 , 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任经济 , 善意假设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 。 过去我们对企业开办、准入、准营等方面有诸多限制 , 要有效解除这些限制 , 关键是把这种善意假设落到实处 。 只有这样 , 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放得开” 。 应当说 , 此次《意见稿》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
《意见稿》提出“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 , 建立健全备案制度 , 商事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 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方式” , 也就是说 , 许可和审批是例外 , 承诺即准入将成常态 。
这就充分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善意假设——投资者设立市场主体的目的 , 是进行生产经营的 , 而不是违反乱纪的;市场主体知晓并且承诺会遵守相关市场规定 。
这种信任也体现出“全面性” , 包括了除“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和“实行强制性标准管理”以外的全环节、全领域和全对象 。
承诺即准入 , 包括商事登记 , 包括企业经营、质量技术、商务贸易、税收财务、融资信贷、年检年审、注销等企业生命全周期 , 还包括注册领域 , 生产、经营、注销等领域 , 也包括了内资、外资企业 。
企业承诺即准入,削减自贸港市场壁垒 | 新京报社论
文章图片
海口 。 图/海南省政府官网
其理念和举措方面的开放导向 , 对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试点意义 。 近年来 , 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 推动了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在全球排名的提升 。 但从企业现实需求看 , 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
其中 , 是否赋予企业真正的自主权——自主生、自主进、自主营、自主死的权利 , 实现“企业自治” , 是关键之所在 。 这也要求重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 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 。
而“放得开”的支撑 , 是“管得住” 。 对政府而言 , 取消许可和审批 , 实施承诺即准入的制度创新 , 挑战不在于如何放 , 而在于如何管;难点不在于要不要管 , 而在于如何有效地管 。 善意假设的后面 , 是违诺严罚 , 是“你承诺我相信 , 你违反我严惩” , 由此形成博弈均衡 。
在此制度安排下 , 政府如何监管市场主体 , 成为一个新课题 。 为此 , 企业与政府要形成双向承诺 。 企业承诺即准入 , 也需要政府承诺的服务事项及时到位、承诺的政策要充分兑现 。
更重要的则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 , 不仅要建立科学的研判评估机制 , 更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并大幅提升监管效力 。 既要放得开 , 又要管得住 , 还要从机制体制上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 无疑都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 。
企业承诺即准入,削减自贸港市场壁垒 | 新京报社论】在这方面 , 加快提升市场监管相关部门的专业能力 , 探索法定的监管机构 , 是一个可以考虑的路径;同时 , 充分利用大数据 , 打通不同监管部门数据 , 构建大数据系统中市场主体异常警报系统 , 也是可以尝试的重要举措 。
相信 , 随着《意见稿》的完善与实施 , 不仅能显著改善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大幅促进投资自由便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 其先行先试的改革经验与最终形成的监管机制体制创新 , 也必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的“放管服”改革 , 进而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
文|社论
编辑|马小龙
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