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正式明确!8月起,发票备注栏最新填写标准!备注栏不全,一律退回!

提醒: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 , 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备注栏需填写的内容都有明确规定 , 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
此次 , 老师结合了最新税局通知 , 和大家一起梳理下发票备注栏的最新填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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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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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正式明确!8月起,发票备注栏最新填写标准!备注栏不全,一律退回!】点击此处链接 , 可查阅全部内容:《开票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 , 发票必须退回?税局已明确!8月起 , 发票开具都按这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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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报销的发票 , 收到不合规发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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