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双减”新政( 二 )


中国人治水有个很大的经验——易疏不宜堵!
03法理有无问题?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 人民行使正当权利受法律保护 。
《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 ”
《民促法》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 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 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 适用本法 。 ”
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 , 教培学校类型的设立应该看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相应的办学条件 , 如果符合办学条件 , 审批机关无权拒绝 。
但目前的《意见》却规定:“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 ”
这是否有违“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
我们看到 , 《意见》出台后 , 多家国际经济调研机构警告投资者慎重选择中概股 。
为什么?因为他们看到 , 一纸文件就能改弦更张 , 投资中概股 , 是有巨大风险的 。
教育的内卷 , 主要应该通过深化改革 , 提高公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来回应 。
对于限制公民和社会组织正当行使权利的条款 , 我想 , 应该进一步提供法理上的充足理由 。
04“补课”的现象是否会减少?
前文已经说到 , 升学压力才是中小学生内卷 , 家长的焦虑的最主要成因 。
基于此 , 不让补课 , 家长们就真的不会补课吗?
我们知道 , 人性都是趋利避害的 。
在央视的一则调查显示 , 如果校外培训机构在假期不能开课:有41.22%的家长选择购买线上学科辅导课程;32.06%的家长选择与同学拼班请名师辅导;28.4%的家长希望周末能开“小灶班” 。
十问“双减”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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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 孩子的数学老师变成体育老师教的并不是笑话 。
只要有升学录取率的存在 , 学生就一定存在竞争 , 对于补课的需求就不会改变 。
这时候如果单方面禁止供给 , 必然会导致行情涨价——一对一的价格越来越高 , 学区房越来越贵 。
此外 , 地下黑补也会泛滥 , 徒增家长的经济压力 。
很多学生家长为什么花大价钱去上民办私立学校?
因为学区房越来越昂贵 , 只能退而求其次 , 上上辅导班来缓解自己的焦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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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如何保证教育资源的分配公平?
好在 , 改革组意识到了这样的问题 , 为了平衡教学资源 , 此次《意见》的亮点有: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 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 ,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 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
其实 , 我所在的南京这几年就有这样的举措 , 但实践起来 , 有着诸多困难 。
比如名校挂牌已经被家长诟病华而不实——虽然挂上名校的牌子 , 但每个学校的升学率依然有较大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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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极端一点的 , 类似人大附中这样的学校 , 成绩倒数的学生都能上清华北大 。
这样的局面 , 如何平衡?此次新政是否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城乡教育资源又如何分配?
这里我想再提一下新加坡 , 新加坡的每个学校的硬件设施都是同等的 , 教师水准也是同等的 , 而且教师五年轮换一次 , 而且没有划分学区的概念!
这样就可以保证富人家的孩子没有优势 , 穷人家的孩子不会吃亏 。
对比起来 , 我们是否应该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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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如何提高公办学校的教学水平?
在新政中 , 我们看到不少好的意见 。
十问“双减”新政】比如 ,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 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 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