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论文不能因“历史久远”蒙混过关( 三 )

  此外 , 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后续处理 , 还涉及对“把关者”的责任追究问题 。 按说 , 学生的论文是否抄袭 , 是导师判断其是否合格的最基础标准 。 这个环节中 , 导师就应该真正把好第一道关 , 否则就极容易形成放纵学术不端的负面暗示 。 去年 , 湖南大学一硕士生论文抄袭被确证后 , 不仅学生的学位被撤销 , 其导师也被停止招生三年 。 这种“学生论文抄袭 , 导师‘连坐’”的处理原则无疑是对的 , 希望这次事件也能一视同仁 , 并且在更大的范围得到推广 。

  一个社会学术风气的形成 , 有着诸多的复杂原因 。 比如 , 一些领域的论文造假现象比较普遍 , 或与不当的学术攀比和诸多不必要的论文发表数量考核有关;再比如 , 涉及一些官员的论文 , 可能存在对学术标准的坚守让位于对权力的逢迎 。 诸如此类的外部因素都应该引起重视 。 但其归根结底 , 还是在于该有的学术标准和把关程序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 以及相关学术规范责任的承担又是否真正到位 。 具体来说 , 既然论文查重在今天已经非常方便 , 就该及时启用;导师该对论文质量负责 , 而不只是徒有其名;一旦学术造假被坐实 , 无论其职业、地位如何 , 都应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而不是以遮丑、护犊子的心态试图“大事化小 , 小事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