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男方出4000元,女方出10万!分手后房子竟归了男方

  情侣共同出资购婚房

  首付时女方出资10万元

  男方出资4000元

  约定共同负担房贷

  不料分手后男子竟翻脸不认人

  霸占房屋

  拒绝归还女子10万元首付款

  男方首付仅出4000元

  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

  玲玲(化名)和男朋友张强(化名)于2012年通过网络相识相恋 。

  2018年1月6日 , 玲玲和张强约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的一套商品房作为婚房 , 房款、中介费、过户费 , 总共需要264000元 。

  当天 , 玲玲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置业公司工作人员支付了3万元 。

  随后 , 玲玲又分4次通过支付宝向张强转账共计72000元 , 并以张强的名义支付购房款和签订购房合同 , 房屋登记在张强名下 。

  在购房过程中 , 玲玲共计出资10.2万元 。

  2018年2月11日 , 玲玲和张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 写明张强已支付4000元购房款 , 玲玲支付100000元购房款 , 共同欠债160,000元 , 约定两人共同还本付息 , 以后房子出售 , 两人分成按最初投资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