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频发:有必要发挥刑法的震慑作用( 二 )

  检索相关报道不难发现 , 多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伤事件背后 , 都有“熊孩子”的身影 。 除去此次南京鼓楼事件外 , “12岁男孩天台玩耍失手扔下砖头 , 砸死一名女婴”“11岁女童24楼扔苹果意外掉落 , 致一女婴重度颅脑损伤”“3名六年级学生14楼扔石头玩 , 一婴儿被砸骨折”……类似案例比比皆是 。 “熊孩子”肇事高发 , 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对高空抛物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 实验表明 , 拇指大的小石块 , 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 , 而在25楼甩下时就可能让路人当场送命 。 对尚不懂得“重力加速度”为何物的儿童来说 , 如此可怕的后果 , 他们很难想象 。 一定得有人告诉他们:高空坠落后 , 鸡蛋不再是鸡蛋 , 而是炸弹!易拉罐不再是易拉罐 , 而是煤气罐!在这一点上 , 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存在严重不足 , 需要认真反思 , 把该补的“课”尽早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