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急救遭遇“收钱难”“没钱收”,立法禁止“没钱不给急救”

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 收钱|急救遭遇“收钱难”“没钱收” , 立法禁止“没钱不给急救”就能打通的“生命通道”吗? 。 生命|立法 。

文丨圳论评论员 谢仕亮


 收钱|急救遭遇“收钱难”“没钱收”,立法禁止“没钱不给急救”

▲▲ 收钱|急救遭遇“收钱难”“没钱收” , 立法禁止“没钱不给急救”就能打通的“生命通道”吗?▲▲

日前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院前急救”作出了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 , 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 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

立法规范院前急救服务 , 非常具有现实必要性 , 因为 , 现实生活中 , “没钱不给急救”现象的确时有发生 。 有些120救护车到患者家去接急诊时 , 急救人员会要求患者家属先交钱再接人 , 不交钱就不发车 , 甚至部分医院的急诊室也存在类似现象 , 与急救的本义相违 , 与社会价值伦理相左 , 造成了非常不良的社会影响 。 事实上 , “治病救人 , 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及其急救人员的基本职业伦理 , 国内的相关行业法规对此都予以重视 。 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 ”《执业医师法》亦强调:“对急危患者 , 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 ” 放任“没钱不给急救”乱象不理 , 长此以往 , 必然加剧医患矛盾 , 不利社会和谐稳定 。


 收钱|急救遭遇“收钱难”“没钱收”,立法禁止“没钱不给急救”

▲▲ 收钱|急救遭遇“收钱难”“没钱收” , 立法禁止“没钱不给急救”就能打通的“生命通道”吗?▲▲

立法为民 , 就当勇敢直面影响老百姓获得感提升的现实问题 , 寻求突破 。 立法禁止“没钱不给急救” , 给医疗服务的道德伦理划出了底线 , 是对院前急救服务失范的严正纠偏 , 让急救服务回归公益本质和应有的人性温度 , 保障患者救治的合法权利 , 彰显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生命至上”的文明理念 。

“没钱不给急救”现象之所以会出现 , 除了一些急救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升之外 ,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 , 一些提供救急服务的医疗机构时常遭遇“收钱难”甚至“收不到钱”的困扰 。 虽然 , 针对一些“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等特殊患者 , 国家2013年启动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 并为此建立专门的“应急救助基金” 。 但宥于应急救助基金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审批不畅、审定资金不足额等问题 , 一些医疗急救机构对于应急救助基金信心不足 , 因此 , 为控制成本防止财务亏损 , 便出了“没钱不给急救”的愚策 。

小编注意到,要让《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的“禁止没钱不给急救”规定落地 , 还需完善法规细则 , 进一步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和医保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 疏通应急救助基金申请的“梗阻” , 探索将“急救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 同时 , 细化规则 , 建立诚信名单 , 堵住恶意逃费漏洞 。 解决了急救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 , 不让其因执行这项法规而“吃亏” , 禁止“没钱不给急救”的惠民法规才能长久贯彻落实下去 , 确保急救服务这一救治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通道”畅心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