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可以三妻四妾?错!一夫一妻才是社会主流( 二 )


其实说到底,这还是在封建社会中统治阶层为了自己的统治需要而设立的这一系列规定。有了明确的等级制度,皇帝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就会越发的高大,更利于自己的统治。
(葛大爷演的《纳妾》里面可以看到一些门道)
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晋朝的贾充就曾经被司马炎特殊准许设立“左右夫人”,但是他的前任夫人李婉是因为老爹对司马家族不利而被诛杀,自己被连坐流放,本身在地位上就比不上贾充新娶的曹魏车骑将军郭淮的侄女郭槐。
当然,在民间的大富之家也不有理会这些规矩的。反正自己财产多,再多来几个孩子也分不完,这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电视剧中的贾充)
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
清朝在中国各代王朝中可能比较特殊。在它还没有入关之前,奉行的是“一夫多妻多妾制”,也就是说可以有好多位正妻。但是在入关之后,受汉文化影响日深,慢慢地也就有了明确的嫡庶之分。
不过在乾隆时,兼祧制度被合法化。
所谓的“兼祧”就是一个儿子顶两家,一家兄弟几个人只有一个有男性后代的话,这个男性后代就可以娶两个到三个妻子,同时也为其它几家延续血脉。
(乾隆画像)
这其实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平妻”,许多人就打着“兼祧”的名义来娶妻。
最后眼见着宗法制出现混乱,清政府不得不对做出应对——将后娶的妻子视为妾。官方名义上是妾,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该兼祧的兼祧,该娶妻的娶妻,该生娃的生娃,一点都没受影响。
(清末妻妾成群老照片)
就像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兰芳先生,先是与王明华结婚,但是因为王明华后来做了节育手术且儿女双双夭折,梅兰芳在1921年就以“兼祧”的名义娶了福芝芳为妻,一共生了九个孩子。
但是吧,后来梅兰芳先生又与孟小冬相恋,两年之后结婚。仍然是以“兼祧”的名义。不过这段婚姻却不被福芝芳和外界人士认可。当然,最后俩人也和平分手。
梅兰芳先生在以兼祧名义娶妻的时候已经是民国时期,清政府已经亡了十几年,但是兼祧习俗仍然流行。梅兰芳先生尚且如此,在民间这种情况也可想而知。
(梅兰芳先生一家)
结语
中国历史上真正确立现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是在民国时期。不过那个时候各种思潮层出不穷,自然也就包括男女平权的思想。但是人类有着巨大的历史惯性,纳妾的风气一时半会儿还真没法改变。
在1930年的时候,首次将男女地位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写进了法律,但是关于“妾”这个问题却没有丝毫的解释。
直到1935年的时候,才在刑法中规定未经正妻允许的纳妾行为被视为违法。但是这个“正妻允许”四个字的水分太大了,说白了还是在默许纳妾的行为。
(嗯……韦小宝就不用多说了吧)
中国真正意义上从法律和生活上禁止“纳妾”还是在1950年实行《婚姻法》之后,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你们也懂的……
说白了,娶多个老婆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男权社会对于女性的压榨和剥削,即使是在现代社会中,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不过曙光始终会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