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缠足如不可阻挡的风气席卷,有人发出发对的声音,但是声音如此微弱乃至根本没人注意。宋儒车若水说
“小儿未四五岁,无辜无罪而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他怜悯女性,换位思考,想到才四五岁的小孩,无辜地要受皮肉之苦,把脚板缠得细小究竟有什么实际的用处呢?
文人为缠足唱赞歌
一种风俗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必须经过长时期的宣传,才会从少数人蔓延到多数人。缠足成为举国上下都效仿的风俗,也是经过不断的灌输宣传。其中“功劳”最大的是文人,他们的诗词里不吝笔墨赞美,以极具美感的文字譬喻,使得人人信以“缠足”为美。
在宋词里可以找到赞美缠足的片段。信手举几例:
柳永的《柳腰轻》:慢垂霞袖,急趋莲步,进退奇容千变。
苏轼的《减字木兰花》:江亭夜语。喜见京华新样舞。莲步轻飞。迁客今朝始是归。
秦观的《浣溪沙》:脚上鞋儿四寸罗,唇边朱粉一樱多。
到了元代,对缠足的追捧就更加直白,已经默认为女性的美丽标准。
《水浒传》的第二十一回是这样描述名妓阎婆惜:
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玉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
金莲窄窄、玉笋纤纤就是通过缠足来侧面描写阎婆惜的妖媚。
在《西厢记》里,作者王甫实也写到女主角崔莺莺的小脚:
“翠裙鸳绣金莲小,红袖鸾绡玉笋长。”
更借男主角张生之口说:
“那一双小脚儿,价值镒白金。”
很明显张生跟彼时的男人一样,有恋足的癖好。崔莺莺除了姣好的花容,那一双小脚也促使张生陷入了情网不可自拔,一往情深才有了后来传为佳话的爱情故事。
明代的胡应麟总结说:
“宋初妇人尚多不缠足者,盖至胜国而诗词曲剧亡不以此为言,于今而极。”
宋代初期妇女缠足的不多,但经过宋词元曲的广泛传播,人人认为缠足是正常的审美。可以看出宋词元曲对缠足的普及,可谓“居功至伟”!
小脚不愁嫁的明清社会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
当缠足裹脚发展到登峰造极,不缠足的女性则会被视为异类,甚至一双大脚板也被认为乃丑陋的象征。
明代薛论道在《嘲大脚妓》中写道:
“粗如木棒,硬似钉镢,早知一生被他累,何不当时去半截?
作者对大脚板的妓女讽刺得非常辛辣,用木棒形容其粗糙,用钉镢形容其僵硬,这类型的脚板连缠足都救不了,相当于我们说整容都没办法动刀把颜值扳回来,早知道一生被脚板所累,当初就该砍掉一半。
在明清社会,大脚板的女性注定是要被鄙视的,要接受最无情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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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民间还有这样一首歌谣,
“裹小脚,嫁秀才,白面馒头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
本来属于“亚文化”的缠足已经占领文化主流,脚板裹的越纤小嫁的越好,能吃香喝辣,大脚板的只能嫁穷人...可以是有一双三寸小脚是婚姻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在冯骥才的世情小说《三寸金莲》里,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小脚选美——赛脚会!大家的媳妇都要出来一起秀出小脚,谁的脚板更精致纤细,就是最后的选美冠军!在“赛脚会”的赢家,会让丈夫、公公甚至家族添光争荣。谁要是输了,回到家里是要挨骂,遭人嫌。
步入近代,人们逐渐文化觉醒,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荒唐的!男人的辫子不能留,女人的缠足也要废除。
缠足之危害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
缠足对妇女是百害而无一利,这几乎是盖棺定论,尤其是女权在蓬勃发展的今天。总结缠足的罪恶,它的危害不止于肉体。
首先,缠足的女人她们的脚板,脚指头被掰弯,足跟的关节扭曲,下腿部的长骨停止发育,变得纤小。脚可以接触地面的面积很小,甚至连站起来都困难,为了保持身体的平衡,就要使腰部弯曲突出...这根本已经与轻度残疾无异!对女性的身体健康造成终身不可逆的伤害。
其次,女性只能踮起脚走路,行动不便。她们重活不能干,累活干不长,严重影响女性自食其力,她们的经济地位下降,只能依赖于丈夫,随之而来社会地位也下降,成为男性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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