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明年元旦起施行

《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明年元旦起施行】福州新闻网12月23日讯(福州日报采访人员 李白蕾)市人大常委会22日召开《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法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设区市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法规明确,我市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制度,并就非遗项目活化利用、分类保护、培养传承人等作出规定。据悉,我市现有155项市级以上非遗项目,非遗保护单位159个,非遗传承保护基地69个,非遗资源十分丰富。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部分非遗项目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正在逐步消失,对非遗保护进行立法十分迫切。
会议强调,要把保护放在首位,做实、做常、做细“非遗进古厝”等福州特色非遗保护工作,让福州非遗融入百姓生活,更好地惠及民生。市政府也表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存、认定、利用、传承、传播等工作,让这部法规成为刚性的约束机制和强大的法律武器。
市领导鄢萍、李春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