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宪|讨债差点被打死,14岁儿子为父报仇,唐朝的讨债命案怎么判的?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礼记·中庸第三十一》
古人提出的“诚”概念质朴,日月轮转、寒来暑往等自然现象,亘古不变,这是天道之诚。人遵循天道,择善而行,始终不渝,便是人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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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文解字》中,“诚”和“信”互训(互相解释),“诚,信也”,“信,诚也”,所以有了“诚信”一词。诚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之本,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美德,也是维系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石。
钱财与诚信息息相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很多情况下,债务人没有能力还钱,是情有可原的。但自古以来,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拒绝履行的现象也很多。如今这种不讲信用的人被称为“老赖”,古代也有专门对付老赖的法律条文。
如唐朝的法典《唐律疏议》里规定,“负债违契不偿,一疋(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备偿。”老赖拒不偿还债务,不但要加倍偿还,还得受皮肉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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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一件典型案例
康宪|讨债差点被打死,14岁儿子为父报仇,唐朝的讨债命案怎么判的?】事情发生在唐穆宗长庆年间。《旧唐书·刑法志》记载,长庆二年四月,刑部员外郎孙革上报了一件案子,请皇帝裁决。
京兆府云阳县有个名叫张莅的人,曾向一个皇家羽林骑兵康宪借了一些钱和米,过了约定期限却一直不还。康宪轮休的时候,去张莅家讨债。谁知张莅喝醉了,康宪被他狠狠打了一顿,奄奄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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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羽林骑士身强力壮,训练有素,怎么会被一个醉鬼打得半死呢?原来张莅是个“角牴力人”,擅长摔跤,一膀子力气,康宪根本不是对手。且不说普通人故意伤害皇家骑兵是什么罪,康宪的儿子康买得当场就给父亲报了仇。
康买得才14岁,见父亲迟迟不归,到张莅家一看才知道出事了。他年纪还小,当然更打不过张莅。见到到父亲的惨状,康买得红了眼,找来一把木锸,瞅准机会猛击张莅的脑袋。张莅头破血流,倒地不起,三天后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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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发落
案发后,康买得很快被捕,等待发落。根据唐朝法律,父亲被人殴打,儿子去救,如果只是打伤了对方,就按照打架斗殴罪减轻三等处理,处罚很轻微。如果致人死命,就要按照杀人罪论处了。
刑部员外郎孙革在奏书提出了处理意见。他认为,康买得的行为出于孝心,并非斗殴生事;打仇人致死也是救父心切,不是故意杀人。况且康买得年纪还小,深明父子之亲情,正是因为朝廷教化有方,一个孩童才有如此义举。
孙革还说,《礼记·王制》有言,“必原父子之亲以权之,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应当按照《春秋》之义,《周书》所训,根据实际情况定罪。康买得年幼而至孝,恳请陛下明察,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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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穆宗考虑之后,下旨说,康买得小小年纪,能尽人子之道。杀人者偿命,但这样恐怕会伤了天下父亲的心。那就免去康买得的死罪。
唐朝的刑罚从轻到重分别是笞、杖、徒、流、死五等,康买得被“减死罪一等”,那就是改判流放。如果遇上大赦,被流放者还能返乡。
结语:与现代社会不同,在古代,儿子为父亲报仇一向是很棘手的案件,几乎每次都让会朝廷头痛。因为在这一点上,道义与法律之间存在矛盾。
古代的礼教系统认可正当的理由下为父报仇。《礼记》有言,“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提倡复仇。前提是,复仇一方必须占理。如《春秋公羊传》里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