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用户通过网盘疯传热播剧,优酷告百度一审获赔100万( 三 )

宣判后 , 双方均已上诉 。

法官释法

放任涉案链接传播应承担连带责任

北青报采访人员获悉 , 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百度公司是否明知或应知用户利用百度网盘服务创建链接、对外分享涉案作品视频文件却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 以及侵权责任的认定等 。

法官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 , 百度公司收到涉案通知后于当日断开的链接约占64% , 但其并未对没有断开其余链接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举证证明,且从制止侵权的实际效果看:在总计1.1万余条的涉案链接中 , 可以侵权传播涉案作品持续超过24小时的有近4000条 , 持续超过两天的有2000余条 , 持续超过三天的有近千条 。 由于当时正值涉案作品的热播期 , 而相关证据显示该作品的知名度及其在各视频网站的点击量亦足以反映其受公众关注和欢迎的程度 , 结合涉案链接总量以及不断出现大量新的涉案链接等情形可以推断 , 前述链接在被断开之前 , 极有可能已吸引了数量可观的网络用户浏览、下载涉案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