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者,知乎县也”,七品知县为何能成为“亲民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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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的社会 , 知县品阶为七品 , 属于官僚机构的负责官员阶层中品级最小的群体 , 也常常被百姓称戏谑为"七品芝麻官" 。但同时 , 七品知县也是被广大百姓所称道的"亲民之官" , 被认为是天下治安之关键 。文章将结合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 , 浅谈七品知县为何成为被称道的"亲民之官" 。
在古代中国的区域规划中 , "县"的建立始于春秋时期 , 时秦、晋等国均在边地设县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 , 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由此 , 虽随着朝代更替 , 古代中国行政区域规划不同 , 但"县"这一行政单位之称在中国历时千年 , 直至今日 。
作为于一县的主掌官员 , 其称呼几多不同 , "知县"一词 , 正式出现是至唐朝 , 县衙里的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 , 简称"知县" 。而后世对于县的行政长官的称呼亦几多变更 , 宋称"知县"或"知事" , 元又改称"县尹" , 现今所称的"七品知县"指代的是明清时期的县级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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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地方百姓对于地方行政长官的代称带常有一定的亲近指代之意 , 如人们称呼州县的行政长官为"父母官"和"亲民官" 。
古代广大百姓对于一方治理者的指代称谓 , 常以父母指代之 。《诗经·小雅·南山有台》就有"乐只君子 , 民之父母" , 以父母来指代君主 。汉代 , 更有"前有召父 , 后有杜母"的说 。由此"父母官"一词就成了地方官员的代称 。父母爱护子女 , 教导子女 , 相对地子女尊敬父母 。用亲子关系来代称官民关系 。同样的"亲民官"之称也如此 。
何谓"亲民"?将"亲民"释义拆解来看 , 就是"亲"和"民"二字意思相结合 。"民" , 顾名思义 , 是指百姓、人民;而"亲"于此 , 有两层释义 , 一指"亲自" , 另一指"亲近" 。故而 , "亲民之官"释义也可分为"亲自治理民众的官员"和"官员亲近爱抚百姓"两个层级 。
知县作为官员品阶中最底层的群体 , 分管这地方治安、税收、诉讼等职 , 可谓是"知乎县也" 。
知县是平民百姓可以直接接触到的官员 , 知县直接管理人民百姓 , 教化百姓 , 是亲自管理民众的官 , 故这是职能层面上的"亲民之官" , 也是广大百姓称呼七品知县为"亲民之官"的主要指代释义 。而七品知县作为百姓能够直接接触到的官员 , 事无巨细 , 以民为本 , 亲近爱抚百姓 , 这是意识层面的"亲民之官" 。
由此 , 七品知县成为被称道的"亲民之官"也与这二层含义息息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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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品级和官员职责
知县被称之为"亲民之官"的直接原因是知县的行政品级和官员职责 。明清时期 , 中国实行的地方行政系统分为"省-府-县"三级 。县级是设置行政衙署机构的最后一级单位 , 因而其主掌官员便是国家行政机构单位负责官员中最接近地方和百姓的 。
明清时期的官员品级分"九品十八级" , 皆分为九等 , 各有正、从之分 。一县的行政长官知县的品级仅为七等 , 接近底层 。因而 , 知县的行政品级决定了他极其衙署的工作是直接对广大百姓负责的 。
知县是中央行政措施实施的具体实施者 , 其工作服务的对象是行政区域内的百姓 , 其职责内容亦是围绕百姓而展开 。
《明史·职官四》记载有:"知县掌一县之政 。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 。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债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修咎,地利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 。岁歉则请于府若省镯减之 。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血日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