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国家级非遗之汉族民歌(二)!( 八 )


潜江民歌根植于潜江方言,除《楚辞》的“兮”、“些”之楚语仍是这一带常用的“口头禅”外,从语言声调色彩分析:潜江、天门、仙桃(原沔阳)为一个色彩区,这一带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较少,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江汉平原有一定的影响。而潜江则是这一色彩区的中心,语言声调呈放射状向周边县市漫延形成变异。其语言声调特征是:高声为色彩音,归为语音声调中四声之阴平、去声;中音为核音,归为阳平;低音为支柱音,归为上声。
潜江民歌大部分属于三音列民歌。常用的有四种形态:1、徵三音列“152(1为高音)”;2、宫三音列“315(5为低音)”;3、羽三音列“163(1为高音)”;4、孪生三音列“652”。这四种正三音列原型又有如和声转位的变形,以及这些三音列的自由交替与互相渗透,导致民歌音乐丰富多彩。故潜江自古就有“民歌之乡”的美誉。《淮南子?说山》的“欲美和者,必先始于扬阿、采菱。”《江陵乐》的“逢人驻步看,扬声皆言好。”就是史籍对潜江民歌的盛赞。
潜江民歌的代表作品有:《数蛤蟆》《催咚催》《哪有闲空回娘家》《贺龙军》《调查研究歌》《诉苦歌》《喜坏我的妈妈》等。
潜江民歌在传统音乐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潜江境内古河流“扬(阳)水”而得名的“扬(阳)歌”以《鸡鸣歌》为典型代表,具有楚风楚韵的美学特征,它以本(音)夹边(音)形式演唱,旋律大跳高达十五度以上,演唱难度极高。
2008年6月7日,湖北省潜江市申报的“潜江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Ⅱ-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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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族|国家级非遗之汉族民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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