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评|《我为歌狂》经典回归,是新瓶旧酒还是陈酿弥香?( 三 )


总之,每个小人物都有当下年轻人的性格缩影,符合时代的人设背景,这也为之后开发独立外番留下空间。
 文化产业评|《我为歌狂》经典回归,是新瓶旧酒还是陈酿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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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IP宇宙的打造是“一鱼多吃”,那么纵观国内外动画及影视作品的IP开发(知名如《火影忍者》《猫和老鼠》等),系列化可形成IP“一鱼永吃”之势。近些年上美影《黑猫警长之翡翠之星》《阿凡提之奇缘历险》等都是经典IP的系列化开发之作,同样《我为歌狂》3、4、5、6...季,也是可以系列化延续的。
双品牌赋能:跨界联名与衍生品
基于上美影众多爆款作品优势,以及对合作伙伴及合作产品的严格把关,业界已形成了“上美影IP+品牌=爆款”的联名产品打造公式。可以说,是在上美影和合作品牌双层加持下的品牌赋能。
仅在疫情肆虐的2020年,据北京商报采访人员不完全统计,今年上美影已进行20余次跨界联动,涉及游戏、手机、服装、美妆等多个领域,并与多个品牌合作制作了联名商品,实现较好的市场反馈。中国动漫集团发展研究部主任宋磊认为,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与实体经济广泛融合的“跨界合作”阶段。这样的合作既是对IP自身价值的丰富与扩展,也是对合作品牌文化含量的提升,可以说是“双赢”之举。
如以上美影与网易严选合作开发的葫芦兄弟国风复古系列彩妆为例,大多产品的好评率在99%以上,而好评率最低的散粉产品也达到了97.5%的好评。此外,今年4月上架的联名产品巴拉巴拉X大闹天宫男童T恤,更是在京东上获得了100%的好评。
与上美影的其他经典动画IP不同,《我为歌狂》显著的现实性、青春向、音乐性让“歌狂”IP与流行文化、消费文化更为接近。在商业开发上,以动画为基础更易实现跨界联名和衍生品开发。
IP效用新探索:融合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
IP开发,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小说、游戏、音乐剧、舞台剧、电视剧等,随着文化科技融合以及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未来可在虚拟偶像、电商直播、音乐综艺、线下体验等领域产生新业态。
在虚拟偶像方面。据统计,中国市场虚拟偶像已经超过30余位,“洛天依”是国内目前最火的虚拟偶像,甚至近期走入直播间,与李佳琦一起带货。作为虚拟偶像,《我为歌狂》中楚天歌在5月27日亮相京东上美影直播间,天哥美颜直接让弹幕区沦陷;叶峰则在8月25日“被迫”营业,在一直播平台进行了个人的首播;楚天歌和麦云洁的首次同框直播,献给了9月9日的天猫善存官方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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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美影众多爆款IP来看,衍生打造虚拟偶像,甚至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美学,不是难事。可以想象,虚拟偶像可能会极大增量和改变影视、演艺以及经纪行业。
如音乐动画+综艺的跨界融合,或许可以催生出新的产品类型。众所周知,音乐综艺节目很多,但以音乐动画的形式做成的综艺节目是没有的,或许从《我为歌狂》IP中,衍生出动画版的“中国好声音”,也为未可知。
如线下体验馆。近期中宣部文改办下发《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通知》,该通知可以看做是未来5-10年文化产业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基建工作,通知第5条明确提出:“以城市购物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公共文化机构、城市社区等为目标,建设技术含量高、传播力强的文化体验馆,使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传承传播、大众学习鉴赏的重要场所,推动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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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歌狂》是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市重大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主要资助电视动画片剧本创作项目内容明确规定是:“反映儿童和青少年题材,内容积极向上,形式生动幽默,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有益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的优秀剧本创作项目。”《我为歌狂》讲述的是一群追梦音乐少年的故事,鼓励的是青春和梦想的正能量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