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唐朝女性地位的真实面目:妇女地位真的空前提高?( 三 )


首先,作为妻子,唐朝女性在相貌上要“姿容秀丽”、“容擅婉丽”、“婉而丽”(《唐代墓志汇编》);在姿态和性情上,则要“幽闲与婉顺”(《大唐故田夫人墓志》)、“口无妄言,目不斜视”(《大唐故李夫人墓志铭》)。唐人认为,柔顺的性格不但可以减少家族矛盾,还对胎儿有益。
与容貌和性情相比,更重要的还是品德。理想的唐朝女性,要对祖先敬,对公婆恭,对丈夫顺。顺到什么程度?最好把丈夫当做天,“将夫比天,其义匪轻”,要“言必从,词必顺”(《唐范阳卢夫人墓志铭》)。
对丈夫纳妾、嫖妓,理想的妻子也不得有妒忌之心,“罪莫大于妒忌”(《女孝经》)。丈夫有了别的女人,乃至于跟人生了孩子,不但不能反对,还要诚心相待,“柔而不妒,余有别出儿女私人,夫人视之爱子如也”(《郑氏夫人权厝墓志铭》)。
丈夫可以纳妾,妻子却必须要对丈夫忠贞。唐代对于寡妇再嫁和离婚改嫁并不绝对禁止,社会中再嫁、改嫁的情况也很普遍,但这并非唐人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在出土的总计超过千方的唐代女性墓志铭中,明确写明再婚情况的只有十几方。
最后,理想的唐朝女人也不能“无才便是德”,而要“聪颖知诗礼”。唐朝人认为,女子接受一定的教育,给儿女树榜样,保持家风优异,还能更好的服务于丈夫。如果学习文化知识还有余暇,不妨再学一件乐器,“尤善琴瑟”,可以缓解丈夫公务之余的疲倦(《唐故太原王夫人墓志》)。
当然,无论唐代人理想中的女性如何贤良淑德,如何幽闲婉顺,也不能阻止郭沫若于1960年创作的话剧《武则天》末尾,女皇帝带领一众贵族妇女高呼“人定胜天”的革命口号,为一千多年后的大跃进运动助威打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