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古代的禁婚制度,起源跟改革原来是这样的!( 二 )


 婚姻|古代的禁婚制度,起源跟改革原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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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统治集团认为胡元统治华夏近百年,华夏民俗已不同程度的受到胡俗玷污,需要净化,以恢复汉家文化。认为兄亡则弟娶嫂、弟亡则兄娶弟妇的习俗为蒙元胡俗,需要矫正,因此将其处罚定为绞刑。明代和其他朝代一样禁止中表通婚。清代沿袭明制,规定法定婚龄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婚姻的禁忌沿袭同姓、良贱、尊卑不得为婚的规定,但同姓不婚的禁忌有所松弛。
 婚姻|古代的禁婚制度,起源跟改革原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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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律例汇辑便览》说道:“同姓者重在同宗,如非同宗,当援情定罪,不必拒文。”清律严禁收继婚和中表通婚的规定,但民间相沿成俗,在例中作变通规定,“其姑舅、两姨姊妹为婚者听,从民便”。清中叶以后,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动和贱民的陆续开豁,良贱不婚的禁令也有所松弛。此外,清律例规定州县亲民官不得在任内娶民女为妾,文武官不得娶乐人为妻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