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官不理旧账”将承担法律责任

12月10日 ,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此次司法解释着眼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行政履职能力 , 正式实施后 , 以“政府换届”等理由违约侵权将担责 。

《规定》第四条明确 , “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原告 , 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透露 , 因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 , 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

此次司法解释关注“新官不理旧账” , 体现了对此类问题治理的不断深化 。 “新官不理旧账” , 表面上是政府权力、公共权力的“交接”出了问题 , 实际上还是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