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三年清知府,真能搞到“十万雪花银”吗?( 二 )


 雪花|三年清知府,真能搞到“十万雪花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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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大多数时候,官员都有免役特权,其中京官全免,地方官免一半。“一条鞭法”实行后,徭役并入田赋,官员名下的土地随之也不必再缴纳赋税。宋代各级官署都有专门的办公经费,称为”公用钱“或”公使钱“,交官员自由支配。自北宋中期,这笔钱被随意用于官员间的相互馈赠、请客,成为惯例。在明代,朝廷按照不同品级,会给每名官员分配若干个“随从皂隶”,这些人要想免除劳役,每人一年需要缴纳白银12两,称为“柴薪银”。按照规定,分配给知府、县令的“随从皂隶”都是4名,那么他们一年可获柴薪银48两,相当于1-2年的年俸。到了清代,补贴名目更加繁多。放在明面上的有“养廉银”,一个知府每年能领取白银1200—4000两,一个县令每年能领取白银600—200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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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整理)私下里又有各种“陋规”,包括“火耗羡余”(州县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的名义,多征的部分)、奇零折算(将百姓纳税时多出的零头归公)、操纵汇率(以高于市场的银钱比率,折算百姓上缴的铜钱),以及乱征杂税等。这些收入名义上全部充作衙门公费,因此收受“陋规”通常不被视为贪污。那么,地方官究竟能从中受益多少呢?光绪年间的官员胡家玉说:这即是说,江西南昌县的县令,在正税以外,每年至少加收白银3万两,作为额外收入。学者张仲礼发现,依据当时宗族要求族中官员捐款的额度表,知府要捐的款项比县令多50%,于是他在《中国绅士的收入》一书中推算,知府每年的额外收入至少在白银5万两左右,大约是其固定薪俸和养廉银总额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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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员和洋人在一起综合来说,中国历代地方官的俸禄不高,常常有人“哭穷”,但事实上,他们的俸禄收入已远远高于治下百姓。再加上官员本身的特权及额外收入,地方官基本都能过上较好的生活。到了清代,“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乃是毫不夸张的现实。注释赵光怀:《吏员制度与秦汉政治》,山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43页。刘海峰:《论唐代官员俸料钱的变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年第2期。(元)脱脱等:《宋史·职官志》。万琪:《明朝文官俸禄探析》,苏州大学2011年。张兆凯:《两汉棒禄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杨振红:《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 续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47页。胡铁球:《明代官俸构成变动与均徭法的启动》,《史学月刊》2012年第11期。岁有生:《清代州县经费研究》,大象出版社2013年,第42—46页。柏桦、吴爱明:《明清官员俸禄——兼论高薪养廉》,《法治研究》2015年第2期。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第30页。喜欢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说说自己的意见,我们一起来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说的不对的也要指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