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江苏规定:明年起,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计入信用记录( 二 )
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 ,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 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
此外 , 管理规定还提出 , 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 , 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 , 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 , 出租人应当按照社会公众活动场所的安全规定 ,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 确定管理人员 , 登记有关信息 , 落实治安责任 。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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