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城步:改土归流开先河

城步:改土归流开先河
——长篇历史小说《先河》读后
佘德平
肖殿群先生的长篇乡土历史小说《先河》以明中期弘治年间湘西南苗区李再万苗民起义和“改土归流”为背景,再现了那个特殊时代特殊地域汉苗、官民、朝野的复杂关系和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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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长期积累、半年初成的煌煌大作,作者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文学功力、武学根底、军事素养以及生于斯长于斯,又曾参与城步县志编纂等独特优势,将历史、爱情、武术、军事以至湘西南的风景名胜、风土人情、风味小吃诸方面的内容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将一部小说写得跌宕起伏、美不胜收,令人荡气回肠、击节赞叹!确实是近年来难得一见的历史小说。
鄙人从小喜欢历史,在中学任教时,又教授过历史,对“改土归流”耳熟能详。然而,从肖殿群先生的这部小说里,才第一次知道,开“改土归流”500年之先河的,居然就是偏处湘西南一隅的今城步苗族自治县。
也许有人会问,土司是什么?土司其实是古代的一种官职,如果一定要用现代的官职类比的话,那应该算是特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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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司制度的由来
土司制度主要针对边疆的少数民族,自宋元以来,在西南的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等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城步苗疆五峒峒主相当于土司)。土司的官职虽受封于皇帝,但其职务系世袭,实际是割据一方的土皇帝。
中国会产生土司制度,跟中国的华夷观念有关系,中国古代汉人群居于中原,因为中原的文化发达,相较于周边的游牧民族或者少数民族要发达的多,因此产生了以文明礼义为标准进行人群分辨的观念,这就是贯穿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华夷观念,我们经常会听到东夷、西戎、北狄、南蛮的说法其实就是区分华夷的一种说法。
统一王朝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周边的少数民族进行有效的统治,在汉朝的时候采取了很多种方式,比如和亲、互市、朝贡等,最有效的还是朝贡,有了朝贡,和亲、互市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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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汉朝统治者经常封少数民族首领为王、候、长等,这种方式一致沿用到清朝,只不过在唐朝的时候发生了变化,唐朝由于地图疆域广大,而且对于有些小的部落直接灭国进行统治,而对于大的部落或者国家则不行,于是唐朝对西南、西北等少数民族采行羁縻政策(意为笼络控制),承认当地土著贵族,封以王侯,开放贸易。这种羁縻统治在宋元明清时候正式成为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与朝廷官职是有本质不同的,虽然都是朝廷命官,土司职位可以世袭,不过袭官需要获得朝廷批准。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税金、傜役、并按照朝廷的敕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利。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及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而明朝就更多了,《明史·职官志一》有记载:“凡土司之官九级,自从三(从三品)之袭替,胥从其俗。附寨之官,自都督至镇抚,凡十四等,皆以诰敕辨其伪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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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如果好好听中央朝廷的话,日子过的还是很滋润的,比如明孝宗弘治五年(1492年)设置广西庆远府永顺正长官司就是如此,自设置以后共十九任世袭长官,至清宣统二年(1910年)实行改土归流,历时408年,也就是说这个家族当了400多年的土皇帝,而且还是天高皇帝远的那种。
土司制度其实质是“以土官治土民”,也是封建统治者的一种智慧,是在无形中促进民族融合,让这些少数民族从意识上认同自己是是朝廷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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