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官吏勒索钱财不成,进而引发文字大案,上千人因此而获罪问斩

清人陆缵任的《秋思草堂遗集》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场面:一个刻字匠临刑时哭曰:“上有八旬之母,下有十八之妻,我死妻必嫁,母其谁养?”言毕,斩下之首滚至家门,忽然自竖。盖行刑之所,去家不远也。这个无辜的刻字匠之所以被牵连,源自当时一起著名的文字狱——庄氏史案。
 官吏|官吏勒索钱财不成,进而引发文字大案,上千人因此而获罪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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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文字狱中,除了刻字匠以外,还有订书、送版的都被杀头。这是清代最为恐怖的一场笔祸,并且属于集体性的。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晚明时期的乌程(清时为浙江湖州府治)人朱国桢,曾任内阁首辅,他著有为刊印的《明书》。明朝灭亡后,朱家中落,这部书稿被归安(属湖州)的一个富人庄廷鑨所购得。庄廷鑨是一个盲人,他欲仿照左丘失明而著书的传说,邀请了几位名士,增添润色,将《明书》改名为《明书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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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成后庄廷鑨已经去世,他父亲允城便雇了工匠刻成此书,又擅自将陆圻、查继佐、范骧的姓名写在书中。顺治十七年(1660年),陆圻等因书中有触犯清廷忌讳处,向官府报告,后经允城行贿,将其中违碍处重刻,并送礼部等衙门审查,浙这件事也就慢慢平息了。
后来一个被革职的浙江督粮道李廷枢,买到了这部书的原刻本,他马上就交给了湖州知府陈永明。陈向允城索贿而得巨款,而李廷枢却分文未得,他不甘心,便交给了自己的亲戚已被革职的原归安知县吴之荣。结果吴之荣索诈未成,便向镇浙将军松魁告发,后经允城行贿而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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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吴之荣向京师上告,清廷马上派出刑部侍郎专理此事,一场大狱终于构成。这时庄廷鑨已死,就戮其尸,庄廷鑨之弟被斩首,父亲允城病死狱中。凡庄氏年十五以上的男子的均斩,妻女发配给披甲人为奴。原礼部侍郎李令哲因写过序,连同他的四个儿子一起被杀。他的幼子十六岁,法司教他少承认一岁可以充军而免死,他回答说:“予见父兄死,不忍独生。”因而不愿改认年龄。
镇浙将军松魁也被押解京师,但他因为是宗室,可以享受特权,只是被革职削爵。可惜的是,湖州知府谭希闵,到任才半个月,却被说成是隐匿,和其他官吏一起被处以绞刑。而书中提到的陆、查、范三人的家属,有一百七十六人被捕,连女仆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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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氏史案最后处死的究竟有多少人呢?一说是七十余人,但据浙江按察使法若真事后所说,被祸的达七百家,被杀的至少在千人左右。
这样一件大狱,史料上难免有些可疑之处,例如庄廷鑨既然是一个盲人,又如何编书、刻书?一说是因为忌讳之深的缘故故意说成是盲人,还有认为是此案株连甚广,与康熙初年鳌拜专政有关。
纵观全案,起因却是由于钱财上的讹诈,而操生杀的关键人物,居然是一个革职知县吴之荣,如果当初庄允城能满足他的贪欲,事后说不定彼此可杯酒联欢。他告发庄案的原词,可惜现在已经无法看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不会说是因索诈为果而告发的,必是将庄氏父子说成罪大恶极的逆犯,而自己又是如何效忠朝廷,与逆犯不共戴天。所以他后来被起用,官至佥都御史,并得了庄氏家族的家产。
 官吏|官吏勒索钱财不成,进而引发文字大案,上千人因此而获罪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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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官吏勒索钱财不成,进而引发文字大案,上千人因此而获罪问斩】清代的文字狱从康熙到乾隆,是最为鼎盛的时期,也有很多文字狱比庄事史案规模更大,但这起大案的起因让人扼腕。大清的官员如此道德败坏,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民众和文化,甚至不惜一点钱财而导致上千人被杀,官场如此卑劣,实为可恶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