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家|在宋代,一个女儿出嫁快把家底掏空,穷人家的女儿最不好嫁( 二 )


宋代虽然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但却丢掉了古代中国的传统农耕区。人多地少,宋朝廷土地政策又是“不抑兼并”。那两亩三分地养人都成问题,又谈何积蓄财富呢?
所以经商成为了一条生路。宋朝廷考虑到国库空空,又受前朝影响,于是放宽了经济政策,甚至一反封建王朝“重农抑商”的老传统,鼓励工商业发展。
此外,宋朝作为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一个新最值,指南针、航海技术等科技的加持推动了商业的突飞猛进。在西方还固执地依赖金币这样的特殊等价物时,宋代已经开始发行“纸币”了。
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众多平民出生的富商巨贾,两袖不空“厚嫁”自然无可厚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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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习俗多方面的考量
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观念革新了,兜里也有钱了,但为什么不是男方支付大彩礼,反倒是女方家送人又送钱。
宋代法律对于婚姻作了许多较为详细完备的规定。在宋代,一夫一妻制成为法定婚姻制度。与我们现在理解的一夫一妻不同。宋代的一夫一妻是指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哪怕他可以纳几个甚至更多的妾。尽管如此这还是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女性的地位。
不仅如此,法律对女方的嫁妆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按照大宋律条及社会习俗,妇女是有一定的财产权的,那就是她的嫁妆。
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丈夫不能参与分配,女方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嫁妆。而她过门时陪嫁的一切财物包括仆人,无论是其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而且假如她与丈夫合法离婚,那么她有权将新婚所带的所有嫁妆都一并带走,嫁妆决定了女方在男方家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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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方家是不愿意失去这么一笔财富的。为了财产,往往稍微有点脑子的公婆都不会轻易欺负儿媳。但是如果陪嫁太少,或者干脆是没有嫁妆的童养媳,那么女方在婆家的待遇就失去了保障。
当然了,女方父母置办丰厚的嫁妆还有另一方面的打算。“养儿防老”但如果儿不孝,那么拥有丰厚嫁妆的女儿无疑是最好的投奔去路。女儿们的家长心甘情愿大手笔投资于嫁妆,因为姻亲关系在财产因素的掺和下会变得更加牢固。
女方父母提供的嫁妆,让二老可以指望从女儿、女婿和外孙子那里得到更多的帮助。袁采就曾经劝告家境殷实的富人应该分给女儿一些财产,一旦日后发现儿子不堪重用时,便可名正言顺地投靠女儿,那笔不菲的嫁妆甚至可以依靠女儿送葬、祭祖。
作为长时期里双方的共同财产,嫁妆加强了姻亲之间的纽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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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方面出于父母之爱,一方面为了父母之利。女方父母不惜几乎“倾家荡产”以嫁女。宋徽宗初年,大文人苏辙的女儿将嫁人为妇,为了给女儿置办嫁妆,苏辙不得不卖掉了他在开封城外购置的一块田地,成交价是9400贯,一分不少全给女儿带进了婆家。
按照当时一贯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300块钱来计算,9400贯相当于今天的两百八十多万。欲哭无泪的苏辙在给他哥哥苏东坡的信中痛心疾首地说道:“我这是破家嫁女”。新娘父母虽然多少有些耿耿于怀,但也只能随“厚嫁”之风,为女儿的婚礼大操大办。
倍受指责的“厚嫁”
凡事一旦过了度就会朝着反方向恶性蔓延。蔡襄在《福州五戒》中指出:“......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若不满意,至有割男女之爱,辄相弃背。……此生民之大弊,人行最恶者也”财富替代了男欢女爱,“重财”让婚姻背离了最初的目的,的的确确是“生民之大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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