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走近唐朝,聊聊那时的酒税!

唐前期 , 尤其是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到玄宗李隆基开元天宝年间的极盛时期 , 国家政治统一 , 经济逐渐繁荣 , 国泰民安 。朝廷对酒业管理较为松弛 , 可以自由经营 , 缴纳市税 。坊酿和家酿等私酿是可以自酿自饮、自酿自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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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宪宗时 , 便开始普遍实行酒税制 , 即不是否饮酒都要交税 , 像青苗钱一样分摊到各家各户 。王仲舒在江西任职的时候 , 江西下辖的州县 , 酒利钱达90万 , 仅仅江西一地 , 酒利就非常地可观 , 官府亦能获益不少 。《新唐书?食货志》载 , 文宗太和八年(834年) , 酒税钱即达到“凡天下榷酒为钱百五十六万余缗” , 千文为缗 , 156万余缗 , 即15.6亿余文 , 数目相当可观 。若按照此标准计算唐代课酒钱 , 与记载唐中期货币收入的最高统计数比较之下 , 《资治通鉴》载 , 779年 , 一年的税收总收入是“一千二百万缗” , 其中酒税收入大约占13% , 也就是说一年酒税收入是150.6万 , 这只是官方统计的数字 , 各地方实际酒利收入总和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据吕夏卿《唐书直笔》卷四所载这一时期酒类专卖收入为138万余缗 , 酒课收入占货币总收入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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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走近唐朝,聊聊那时的酒税!】唐代官员裴谞是一位体察民情、不为获酒利而征税的官员 。一日被代宗召至便殿 , 他本以为皇帝是体恤百姓而关心粮食歉收、生计困苦之事 , 没想到询问的却是榷酤酒利之事 。虽然裴谞以孟子治国之言“何以利为”说服了皇帝 , 但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窥见 , 酒利润之大会给政府增加十分可观的财政收入 , 使得代宗皇帝都甚为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