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国文化及思维方式推进创新基层“体验式治理”( 三 )


体验式治理的实操与管理
由于过去我们一直是从干部培养、社会调查或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角度看问题,未能将其定位于一种治理模式。所以,我国基层社会的体验式治理基本上还处于个体化的实践探索阶段,少有可复制推广的共同知识,更谈不上深入的理论研究。互联网上能看到的大学生村官工作小结、领导干部体验式调研报告,大多是具体、零碎的工作纪实报告,缺乏可借鉴的工作方法与行动机制,缺乏有深度有广度的问题揭示与工作反思。为此,笔者反观相关工作实践,借鉴参与式行动研究规范和体验式学习理论,提出体验式治理的总体性工作任务和一般性操作要点等,供实证体验与批判。
文化|中国文化及思维方式推进创新基层“体验式治理”】体验式治理的总体性工作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情境融入、参与式观察、行动性研究、总结报告。第一,作为“空降兵”和“外来者”,体验式治理者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人生地不熟”“水土不服”。因此,体验式治理者不仅要“身入”,而且要“心至”,尽快了解和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语言、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经济水平、人口规模与结构等。
第二,融入情境后,体验式治理者必须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理实践,并进行反思性观察。参与式观察,是一种基于开放包容、积极合作的参与式行动的观察,一方面要主动与当地群众交往,尽可能多地参与群众活动,总结分析其行动逻辑(价值取向、行动策略、行事风格等);另一方面要主动参与、担当、配合和支持当地的社会治理工作,反思性观察当地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行动方略、办事流程和治理绩效等。参与式观察包括一阶参与式观察和二阶参与式观察:一阶参与式观察是指直接观察和理解社会现象本身,二阶参与式观察是指观察和理解当地人对现象的观察和理解。参与式观察的重点是观察和学习当地群众和干部的地方性知识和实践智慧。
第三,在情境融入、参与式观察过程中,体验式治理者势必会遇到一些困惑、困难或问题。此时,体验式治理者一方面要虚心向当地干部和群众请教,另一方面要开展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行动研究是指实践者在实际工作中为解决自身面临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行动研究的“经典”操作程序为“计划—行动—观察—反思”四个步骤的循环。体验式治理者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并基于初步研究和探讨提出行动计划(治理方略),然后将行动方略付诸实施,接着观察和监测行动绩效,最后进行反思评估。如果效果评估不理想,应分析成因和吸取教训,或者重新按照上述四个步骤继续探索和改进;如果行动绩效不错,就补充分析其机理并撰写总结报告。
第四,体验式治理总结报告,从时间上可分为体验期结束之后的期末总报告和期中阶段性报告;从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报告和专题性报告。综合性报告,尤其是期末总报告,应有一定的深度、广度和高度,而不是既往工作的简单陈述;应涵盖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参与式观察和行动性研究的收获和体会。专题性报告可以是参与式观察和学习报告,但主要应是行动性研究报告。唯有如此,总结报告才能使读者或听众有所收获,而不只是完成一道行政程序而已。
此外,因为“零距离”,体验式治理者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应当率先垂范,为基层群众和干部作榜样;克服具身感知中可能存在的认知偏差,如任意推断、过度引申、选择性概括、极化思维等;辩证处理好“融入”与“超越”之间的关系;既要重视情感治理,又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
体验式治理的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可从以下六点着手。一是可以体验式治理(含一阶和二阶)经历取代既有相关政策中的“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的必要条件;二是基于自愿原则,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体验式治理;三是建立行动研究学习与交流平台,促进体验式治理成果的共享与实践转化,并将其编撰成册用于培训和指导后续的下沉干部的体验式治理;四是畅通信息反馈机制,使来自体验式治理者的意见或建议得到上级机构的充分重视;五是优化考核和激励机制,使表现卓越者能够得以重用;六是切忌对派出的体验式治理者采取“放养式”管理,可适当改善其生活条件,解决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