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国文化及思维方式推进创新基层“体验式治理”


 文化|中国文化及思维方式推进创新基层“体验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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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文化解码】
作者:李春成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导
我国无论在文化观念上还是在治理实践上,一直都很重视体验式治理。与西方哲学“主客二分”对立的认知型思维相比,“中国文化及其思维方式,一贯讲究‘体验思维’”。中式思维是一种“经验综合型的主体意向性思维”,惯常“物我一体”地以人的意向去体察万物之道。我们一直强调官员必须遵守“恕道”,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民间、体恤民情;决策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治国理政者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深刻体察“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望,“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制度以及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晋升的必要条件等规定,无不体现了对基层工作经历(体验)的重视。
所谓体验式治理,即基于切身体验进行治理,可以将其归为两类:一阶体验式治理和二阶体验式治理。一阶体验是自己的体验,二阶体验是对他人体验的体验。一阶体验式治理的治理者直接融入社会,深入社会生活,设身处地直接体验治理对象的世界,譬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干部下沉城乡底层治理疫情基本上都属于一阶体验式治理。二阶体验式治理的治理者不是深入社会生活,而是下沉到治理基层,身处社会治理界面的上方;不是直接去体验现实社会生活,而是换位体验基层治理者的治理实践。譬如,2017年青海省民政厅干部的“体验式”基层蹲点就属于二阶体验式治理。他们“跟班乡镇民政干事……把自己融入基层民政干事角色之中,按他们的工作时间上班、下班,一起入户调查、一起接待来办事的群众等,在换位体验基层民政工作的基础上,同各级民政干部一道研究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改革措施”。还有不少地方的体验式调研实际上是一阶体验和二阶体验的混合,譬如深圳市领导干部2013年的体验式调研,既包括一阶的“挤公交‘挤’出对城市交通的真实感受”“‘压’马路寻找破解难题思路”,也包括“听‘吐槽’为群众解决身边难事”“看分房解决保障房配套问题”。如未做特别说明,后文所述的体验式治理都是一阶体验式治理。它是指治理者嵌入作为治理对象的人事社会情境中,亲身感知和体察社会生活实际,体认社会场域的生活心态和实践智慧,直面社会现实和社会治理的各种问题,洞察治理问题与治理变革之道,体悟社会治理的真谛。
体验式治理的主要特征:体验性、零距离、研究性、合作性、反身性
一是体验性。与科层制治理主要借助对逐层上报的案牍进行理性分析而施行治理不同,体验式治理主要基于治理者的切身体验。其中包括治理者设身处地地去体察民众或企业的生活感受、需求与困难等,也包括换位思考他们对政府的期盼,对既有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或公共服务的感受与评价等。因此,体验式治理的知识基础不完全是理性的,还有属于非理性范畴的情感与道德。
二是零距离。科层制治理是一种有距离的治理,距离是科层制治理的一个弊端:治理者与治理对象、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可能导致其无法真切地把握实情;决策与执行的分离、治理行动与治理效果的距离导致无法及时纠错。体验式治理则通过治理者深入社会现实,深入治理对象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力求实现与社会“零距离”,无限接近事实真相。
三是研究性。体验式治理是一种体验式学习过程,是一种学习型、研究型治理。体验不仅仅是身体的嵌入和体察,而且是一种具身性思考和探索的过程。不是为了体验而体验,而是为了治理而体验。体验式治理是一种特殊的“参与式行动研究”。与通常的参与式治理中公民向上参与治理空间相反,体验式治理是治理者下沉参与治理对象的生活实践,是一种“自上而下”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探索过程。
四是合作性。体验式治理是一种合作式治理。体验式治理者深入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群众,向社区群众学习,与社区群众进行沟通对话,互相交流和分享经验;与社会治理利益相关者共同讨论既有社会治理方略的利弊得失,与他们共同面对现实,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探寻问题的解决之道;联合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开展社会治理或完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