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狂人日记》为何是一篇跨时代的小说?鲁迅为什么伟大?

《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在文学史上具有非同凡响的地位,现在文学界对于这部小说的一般评价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当然,也有人觉得这篇小说其实很平凡(成仿吾),也有人说这篇小说只是鲁迅“为了好玩,舞文弄墨,对旧礼教和社会现状挖苦一番,逞一己之快”(蒋梦麟)。初读这篇小说,大多数人应该都会一头雾水:吃人?狂人?被迫害妄想症?鲁迅他老人家到底要说些什么?小弟不才,以下就试着分析一下鲁迅到底想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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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作品中,有很多象征性很强的概念,比如“奴才”,“血馒头”,“看客”,当然还有“吃人”等等,这些概念毫无疑问都是为了对抗旧文化而造出来的,或者说传统的封建文化,鲁迅认为旧文化吃人,旧文化造出了奴才,血馒头和看客。这并不是一个多么厉害的观点,民国年间批评国民劣根性的人多的是,胡适等人甚至认为中国处处不如人,所以应该否决一切过往,从文化到体制到其它,全盘西化。他们的“炮火”和激进程度并不输鲁迅。只不过他们都没有鲁迅的文学水平,能找到这样精准的,富有象征性和冲击性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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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认为官方塑造出来的那个猛烈朝敌人投掷标枪的“战士”鲁迅有多么迷人,那个形象单调到甚至有些让人反感,它也不是真正的鲁迅。这么多年来,我之所以钟爱鲁迅,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鲁迅身上深深的自我怀疑和在悲观绝望中战斗的勇气。我们只注意到鲁迅痛斥社会,怀疑辛亥革命,但是却忽略了鲁迅所说的:我的确时时刻刻解剖别人,然而更多地是无情地解剖自己。鲁迅在解剖自己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独到,深刻和冷静,才是鲁迅最独一无二的地方。而这种自我解剖的精神,在《狂人日记》中表现的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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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中列举了不少吃人的例子,这些吃人并不仅仅是因为仇恨,也可能出于爱和其它。徐锡麟被炒了心肝,把敌人“食肉寝皮”,那是恨;爹娘生病了儿子割肉给他们吃,那也可以被理解为爱;村子里到了荒年发生易子而食,那是迫不得已,社会生产力落后;易牙把儿子煮了给桀纣吃,那属于有功利目的,不符合伦理的吃人;《本草纲目》里记载人肉做药引子,那是科学的落后——现在还有人吃胎盘。“狂人”认为自己的母亲和哥哥吃了妹妹的肉,他劝自己的哥哥说: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被吃掉的!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这种“吃人者也将被吃”,“被吃者也吃过人”的洞见,怎么能不让人震撼?鲁迅的深刻远不止于此,这个“狂人”开始怀疑自己:“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这种深刻的自我忏悔意识,甚至已经带有一种基督教里“原罪”的概念了。放眼20世纪的中国文学,这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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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狂人日记》中,这种自我忏悔是表现在个体的人身上的,而整个群体是“愚昧”的,这种以个体挑战集体,少数对抗多数的行为,具有鲜明的启蒙色彩。我们知道,鲁迅向来强调和赞扬的正是“个体的自大”,而不是“合群的自大”,这一点和向来奉行集体主义的中国也非常不同,在中国,个人是不可以对抗集体的,但是鲁迅却非常看重这一点。他用新的白话文写狂人(启蒙者)的语录,用旧的文言文写守旧的愚昧者,并且以集体战胜了个人,狂人的病以被治好为结束,浓厚的悲观情绪,不正是鲁迅笔下那间冲不出去的铁皮屋吗?明知是个悲剧,还要去尝试,听钱玄同的话去写《新青年》。别人的战斗是因为坚信会胜利,鲁迅是明知不会胜利,或者胜利的机会渺茫,他依旧要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