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取消”迎来好消息!真实案例告诉你,没有物业同样行


有关取消物业之声由来已久 , 物业与业主本应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 , 可当业主们用“上帝的视觉”去看待物业管理时 , 所看到的往往都是物业的缺点与不足 。 不是“物业费太贵” , 就是“物业收钱不办事” , 甚至怀疑物业存在的必要性 , 小区是业主们的小区 , 物业理应由业主们共同决定选择 。
物业“取消”迎来好消息!真实案例告诉你,没有物业同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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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取消”迎来好消息!真实案例告诉你,没有物业同样行】
有人认为 , 这些都是气话!但我看到的却是业主们无奈之情的流露
因为现如今物业管理的门槛确实太低了 , 住建局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因此申请成立物业公司便无需资质核定 , 只需50万以上的注册资本 , 加上有10名以上带有证书的工作人员 , 便可提枪上阵 。 目的是为了激活市场活力 , 但这几年下来业主们物业间的矛盾问题 , 也是愈演愈烈 , 取消物业的呼声此起彼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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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还在于物业服务门槛放低了 , 但是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跟素质并没有相应的跟上 , 反倒是物业费一年比一年高 。 如今2块钱的物业费估计是找不到了 , 身边许多看似很普通的小区 , 收费都是2.68元/平方 , 2.98元/平方 , 而高端小区更是4-5元/平方 。 这种服务跟收费不对等的原因 , 才是造成当下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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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回归正题 , 既然物业服务跟不上 , 业主有权取消物业吗?根据今年5月28日颁出的《民法典》 , 就专门对物业发布了一系列政策 , 使得业主有了更多的权利 。 其中第一项权益就是:业主对物业不满意 , 有权更换;第二个权益:业主对物业费的收支有知情权;第三个权益:业主对小区的经营性盈利有一定的收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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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了业主是有权更换物业的 , 并且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生效 。 可现在问题是 , 即便是授权了 , 又当如何更换 , 怎么更换 , 谁能保证下一家的服务就一定是好的 , 业主们心里同样是没底的 。 但是唯有一条多数业主表示认可的方案 , 那就是不需要物业公司入驻 , 直接由社区街道办代管 。 毕竟是帮带性质 , 一来收费不会太高 , 二来面对的不是盈利性组织 , 业主内心也就少了隔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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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否可行呢
对此 , 福州市台江区创新社区治理 , 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并推广“民非组织家园事务服务中心” , 参与老旧小区管理的台江模式 , 增强了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试行的小区是台江区“苍霞新城” , 一个2000年的老破旧小区 , 2012年 , 原来管理苍霞新城的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撤走 , 一时间 , 小区陷入“脏乱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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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台江区、苍霞街道反复琢磨 , 提出了破解之道 , 即由苍霞街道办事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 注册成立苍霞家园事务服务中心 。 而人员经费则由小区的物业费、公共产权收益、停车费等收入支付 , 基本可以实现收支平衡 , 让小区事务平稳的运作 。 不仅使小区老化的硬件得到更新 , 还提供了“升级版”服务 , 小区总体更宜居了 , 居民都很高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