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情人为已婚男花销百万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北京通州法院判了


郭女士与已婚男冯先生相识后 , 很快发展为恋人关系 , 两人“热恋”期间 , 经济条件优越的郭女士为冯先生支付了各项花销100余万元 。 在两人关系破裂后 , 郭女士手持冯先生出具的“欠条”将他诉至法院 , 要求偿还欠款100余万元 。 通州法院11月23日发布消息说 , 此案已审结 ,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郭女士诉讼请求 , 冯先生需在限期内偿还郭女士钱款 。
35岁的郭女士是商界成功人士 。 2016年5月 , 她在聚会中认识了30岁的冯先生 。 冯先生已婚 , 但二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 。 其间 , 郭女士还花钱安排了二人蜜月之旅 , 并为冯先生购买了不少奢侈品 。 冯先生经常向郭女士提到自己的好友急需用钱 , 让郭女士向相关账户转账 , 也以做生意需要用钱等理由 , 从郭女士处拿钱 。
郭女士对于冯先生的每一笔花销都做了详细记录 , 并保留了每一笔花销相关联的刷卡记录等 。 2017年8月 , 二人的孩子出生 , 郭女士因冯先生对生子一事不管不问 , 在孩子满月之日 , 带着孩子找到冯先生家 , 并与冯先生的妻子等人发生肢体冲突 。
此时 , 郭女士要求冯先生在她列明详细花销记录的欠款明细单上签字 , 冯先生在欠款人处签署自己的姓名并出具了相应的欠条 。
案件审理中 , 冯先生辩称《欠款明细单》中的花销都是二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花销 , 应该各担一半 。 经法院审查后发现 , 冯女士提交的证据均详细记载了某年某月某日、金额、收款人、事由、支出方式等信息 , 还对每笔花销的银行、微信转账记录、购物支付记录、以及现金的取款记录等证据材料都保留齐全 , 能够一一对应 , 郭女士对于两人在旅行中的共同花销也分半计算 , 给自己主张相关权利保留了完整证据 。 法院认为 , 郭女士主张合法合理 。 最终 , 判决冯先生偿还郭女士借款100余万元及利息 。
_原题:情人为他花销百万笔笔留下证据
冯先生这回赔大了)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安然
【黄河|情人为已婚男花销百万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北京通州法院判了】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