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天价住宿费引热议 专家:配套设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天价住宿费引社会热议

  专家认为 高校配套设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 修订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了教育营利的合法性 , 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拓展了新空间 。 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走出了营利和非营利的灰色地带 , 民办学校自身治理也走出了投资方、举办方、办学方不分的暧昧状态 , 有了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

  ● 无论公办或民办教育 , 都必须讲究成本核算、投入产出 , 不能不顾经济规律发展教育

  ● 高校宿舍作为大学的基础配套设施 , 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 学校和政府部门应该解决学生住宿问题 , 不能将其随意推向市场 。 社会力量办的公寓也属於大学公寓 , 收费不能完全市场化 , 不能超出社会的认可度和学生的承受度

  社会资本进入学校的边界再次被社会公众所关注 。

  前段时间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有学生入住鹏远学生公寓时 , 被要求缴纳1.664万元/学年 , 其中住宿费1200元 , 服务费1.4万元 , 其余为设备使用费 。 相关人员对此回应称 , 上述价格针对的是社会力量建设的学生公寓 。

  消息一出 , 舆论哗然 。

  无独有偶 。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的一名学生近日也在微博上吐槽 , 说自己所在学校宿舍里 , 虽然新装了空调 , 但费用要每小时5元 , 学生直呼用不起 。 对此 , 该校学工处负责人称 , 共用空调以校企合作方式引入 , 遵循谁支付、谁享受的原则 , 使用费用由企业收取 。

  有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 上述两件事例中 , 都涉及社会资本进入学校 。 在高校住宿等公益性领域 , 资本肆无忌惮 , 踩踏底线 , 可能引发的不良社会後果不能不让人警惕 。 高校宿舍作为大学的基础配套设施 , 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 学校和政府部门应该解决学生住宿问题 , 不能将其随意推向市场 。 社会力量办的公寓也属於大学公寓 , 收费不能完全市场化 , 不能超出社会的认可度和学生的承受度 。

  天价住宿费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