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金融+科技:研发费用怎么“加”( 二 )


例如 , 企业开展委托研发 , 须分清是委托境内还是委托境外开展研发;对于委托境内研发的 , 还要区分是委托境内机构还是个人进行研发 。 委托境内研发 , 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 ,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 , 进行加计扣除 , 但必须提供由受托方向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开发项目合同 。 金融企业在与受托方签订研发合同后 , 须及时要求受托方向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 并持续跟进登记进度和情况 。 此外 , 企业委托境内个人开展研发的 , 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 金融企业要关注相关票据的取得 。
在立项和具体研发过程中 , 金融企业还要关注资料的完整性和工作记录的全面性 。 具体来说 , 立项要经过管理层审批 , 并形成审批意见;不同的研发项目 , 可按立项时间进行编号管理;在研发过程中 , 要实时对项目的进度和进展进行考核 , 还要有完整的记录 , 形成全面的研发过程资料 , 做好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 项目实施过程中 , 人员、设备、进度等发生变化的 , 须及时进行变更记录;对于研发与经营共用、不同项目之间共用的人员、设备 , 要进行工时合理记录和分配;对于跨年的项目 , 要对当年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 还要合理安排次年的进度 , 并按照研发项目阶段性考核 , 提交研发项目阶段性进展报告等 。
要点三:准确核算须贯穿始终
◎案例◎
某金融企业A项目发生研发支出200万元 。 其中包括:人工费用120万元 , 设备折旧费50万元 , 其他费用30万元 。 由于未达到技术标准 , 研发项目宣告失败 。 尽管如此 , 由于该金融企业从前期开始就注意项目管理 , 并准确进行了会计核算、完整归集了A项目的所有开支 , 即使项目失败 , A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仍顺畅享受了加计扣除优惠 。
◎分析及建议◎
119号文件规定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 , 允许进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主要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其他相关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 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 , 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 同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 ,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
随着金融科技浪潮的兴起 , 金融企业纷纷开始数字化、科技化转型 , 每年都会开展大量的研发活动 , 数十甚至上百个研发项目同时进行 。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 , 并不是每个项目都会成功 。 因此 , 金融企业必须意识到:只有从前期开始做好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 , 在项目面临失败时 , 才更能有效挽回损失 ,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
在此过程中 , 企业财务部门不仅要配合研发部门进行研发预算管理、调拨研发资金、审批并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 还要详细、准确地进行账簿记录 , 审核研发费用的相关凭据 , 合理分配各项费用 , 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 区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进行会计核算 。 同时 , 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 应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 , 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
(作者单位: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税正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作者:代锦东 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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