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线城市|江西一大学老师获刑!


二线城市|江西一大学老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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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受人尊敬的大学教师
竟为帮助学生通过考试
找人替考?
近日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伪造身份证件案
【二线城市|江西一大学老师获刑!】案情回顾
2019年3月 叶某通过张某甲(另案处理) 联系江西某学院招生老师张某 提出需要46人替考 国家公共英语三级考试 并承诺 通过考试 每人 600元 未通过考试的每人100元报酬寻找“枪手”
张某遂让学生王某(另案处理) 安排替考人员 承诺通过考试每人500元 未通过的每人100元报酬 王某便在本班及学院兼职群内 找到46名替考人员并收集了 身份证照片和电子照片制作假身 份证
之后 , 叶某找到朱某要求其 制作46张假身份证(每张75元) 随后将 朱某的 联系方式、 店 铺位 置 以及考生名单 (含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 发给张某 张某将以上信息转发给王某 并要其与朱某对接假身份证制作完毕
2019年3月18日 王某将46名考生名单 身份信息及代考人员的电子照片 交给朱某并支付了定金 2019年3月21日 叶某通过转账给朱某3450元王某到店取走46张假身份证制作假准考证
张某找到吴某(另案处理) 制作了假准考证 2019年3月22日 王某将假身份证、准考证 分发给46名替考人员舞弊最终败露
2019年3月23日 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 发现王某及部分替考人员 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朱某、张某无视国法 , 伙同他人 伪造居民身份证件四十六张, 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 , 构成 伪造身份证件罪。
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
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上缴国库 。
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上缴国库 。
一审判决后 , 被告人上诉至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维持原判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南婉儿在此提醒 在任何考试中 都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诚信参考 切勿找人替考来源 |江西法院、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编辑 | 付梦影
审 定 | 金官
核发 | 李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