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打击网络盗版的“徐州探索”( 三 )


“鉴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损失 , 均取得了权利人的谅解 , 7月31日 , 我们通过公开听证对二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 及时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 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 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 ”徐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冯文婕说 。
创新提出“代位追偿权” , 推动中国文著协提出立法建议
“全案实际被侵权小说40余万部 , 目前已有20余万部小说权利人主张维权 , 尚有近20万部成了‘孤儿’ , 无人主张民事权利 , 对于侵权人来讲 , 等于逃脱了该部分的民事惩罚 , 降低了违法成本 , 长此以往 , 不利于打击网络盗版现象 。 ”
张志远结合办案 , 深入思考著作权保护措施 , 他借鉴债权的一般原理 , 提出在检察机关公告告知后 , 可以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作为集体管理组织 , 代表经告知后仍怠于主张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向被告人主张“孤儿作品”的民事权利 , 获取民事利益 , 以加大对侵权人惩处力度 。
6月9日 , 徐州市检察院会同该市版权局、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该市中级法院 , 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出《关于建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表江苏徐州菠萝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中部分权利人维权和提出法律意见的函》 , 商请文著协提出增设公告告知权利人制度、“代位追偿权”制度等立法建议 。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张洪波总干事表示 , “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我们不谋而合 。 2020年6月16日 , 我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著作权法草案座谈会时 ,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时引入代位追偿制度 , 并已将书面建议呈送全国人大和中宣部版权局(国家版权局) , 提出该立法建议 , 同时 , 我们还将通过吸收网络作家会员等多种方式保护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 。 ”
(本报采访人员卢志坚通讯员唐颖)
检察官手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 ,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 。 面对56亿余元超大规模的盗版市场 , 面对多如牛毛的盗版网站 , 仅靠个案打击 , 难免按下葫芦浮起瓢、治标不治本 , 距离创新社会建设需求更高水平保护还有很大差距 。
所以 ,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 , 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求极致”和江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要求 , 充分履职尽责 , 为寻求标本兼治、集约高效的产权保护路径 , 力争通过“办理一个案件 , 净化和完善一个行业” , 进行了有益探索 。
一是充分发挥权利人的作用 。 权利人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提供案件线索 , 协助查明案件事实上 , 更体现在其对行业发展动态、堵点痛点的深切感知上 , 检察机关正是通过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试点 , 在与权利人充分沟通交流碰撞后 , 发现网络文学领域长期存在的维权“周期长、成本高、收益低”、“孤儿作品”权益保护难等现实难题 , 通过回应权利人合理需求 , 创新提出一系列对策措施 。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检察保护 。 一方面 , 探索利用技术手段替代司法鉴定查明技术事实 , 探索适合知识产权办案的取证方式 , 有效克服举证难问题 , 最大限度降低获取证据成本 , 提高办案质效 。 另一方面 , 创设“著作权刑事民事纠纷一体化解决新机制” , 创新提出著作权“代位追偿权” , 支持权利人参与认罪认罚 , 探索协同适用权利义务告知、认罪认罚、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 切实规范赔偿谅解行为 , 不仅用好自由刑 , 也重视用好财产刑 , 让违法者付出了应当、必须付出的代价 。
三是推动形成打击盗版合力 。 本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担当”职责使命 , 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 , 寻求解决方案 , 系统集成创新 , 共同在保护创新上发挥职能作用 , 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