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禄劝县法院|禄劝法院庭审现场“搬”进医院

11月13日上午 , 禄劝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了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 , 开庭审理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
昆明市禄劝县法院|禄劝法院庭审现场“搬”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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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告人卢某身体摔伤住进医院 , 行动不便无法前来法庭开庭 , 禄劝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决定到医院开展庭审活动 。 这个简单的法庭有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公诉人、被告人卢某 , 以及两名旁听人员--卢某的父母 。 开庭前 , 法官和检察官先向主治医师询问了卢某的病情和精神状况 , 在确保卢某的身体状况可以参加庭审后 , 卢某参加了庭审 。
本案被告人卢某于2020年6月1日19时许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倘新线89公里处 , 被禄劝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 经抽取卢某血样送检 , 结论为其血中检出乙醇成份 , 含量为121.67mg/100mL(乙醇/血) 。 卢某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
被告人卢某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 在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后 , 本案依法当庭作出宣判 。 被告人卢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 不再上诉 。
【昆明市禄劝县法院|禄劝法院庭审现场“搬”进医院】将法庭“搬”到医院属于巡回法庭审理的一种形式 , 是禄劝法院不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的举措之一 , 既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 又减轻了被告人诉累 , 还扩大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