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揭开网售迷药黑链条:逃避监管换药名 伪装保健品快递( 三 )


审理查明 , 被告人明知贩卖的“夜艳”、“回春之夜”等药水系禁止非法出售的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 , 向下家宣传上述药水用于催情、迷奸 , 将下家的购买信息转发给上家发货 , 赚取差价牟利 。 2019年3月至9月间 , 被告人向多个下家进行贩卖 , 共计贩卖350次 , 获利61863元 。
2018年9月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强奸案 , 6名被告均被判犯强奸罪 。 其中被告人史某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传授犯罪方法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两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经法院查明 , 2017年以来 , 被告人史某通过微信、淘宝、聊天群组等平台发布广告 , 以性保健品的名义销售“弥漫之夜”、“猎艳”等有安眠成分的制剂 , 并指导购买者使用 。 其间 , 史某多次接收购买人员与昏睡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所谓反馈视频 。 2017年初至案发 , 史某至少向655名不特定对象销售含有安眠成分的制剂并指导用法用量 , 其中被告人祝某等十三名购买制剂的人员因使用该制剂迷奸女性而以涉嫌强奸罪被立案侦查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马辉 实习生 关星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