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智慧保 | 友邦人寿首席客户官姜利民:重疾险新定义激发保险服务创新!,独家观察( 二 )


反而消费者应该关注保险产品是否真正符合自己的需求 , 是否解决了自己的问题 , 不要将价格高一些或者便宜一些去作为购买标准 , 买对才是最重要的 。
姜利民建议消费者三步走
○先明确自己的需求 。
○选择一个稳定经营的公司、一个专业的保险营销员来选购适用的产品 。
○要关注产品的增值服务 , 特别是健康保险 。 “买保险 , 就是买安心 。 ”
对于消费者在重疾定义修订后如何选择新旧产品和购买时间的困惑 , 保险公司也正在大力探索解决方案 。 以友邦为例 , 11月9日 , 友邦公开发文表示 , 针对“全佑系列”客户特别推出理赔“取优”方案:对于“全佑系列”保单客户于2020年11月9日(含)之后首次确诊的重大疾病 , 在就该重大疾病申请理赔时 , 对保险合同所适用的疾病定义可基于该次理赔“取优”原则 , 在符合原保险合同的“疾病定义规范(2007)”与“疾病定义规范(2020)”两项行业疾病定义规范中进行选择 。
友邦此次推出的“取优”原则 , 充分体现了其“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 。 其实这一“取优”原则的实施对友邦来说并非首次 , 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规范出台时 , 友邦遵循有利于客户原则审批相关理赔申请 。 2014年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出台 , 友邦继续遵循了“客户利益有利原则” , 长期以来 , 友邦始终信守承诺 , 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 。 保障的初心不会变 , “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更不会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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