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禁用!支付宝,禁用!这些人摊上事了( 三 )


据介绍 , 所谓跑分平台 , 是一种为人提供支付通道 , 并从中获取佣金的网站或 App 。
跑分平台就是一个中介组织 , 出租者将自己的银行卡或支付宝二维码挂到网站上 , 跑分平台组织者通过收集大量银行卡信息 , 提供给需要走账的人 。 作为回报 , 平台会得到部分佣金 , 其中一部分进入出租者口袋 。
记者发现 , 大量银行卡跑分兼职信息在贴吧和微博上发布 , "一天被动赚 300 ""一天一千不是问题""一觉醒来账上多了上万"等字眼充斥其中 。 一名代理告诉记者 , 帮忙走账 1 万元 , 可获得 100-200 不等的佣金 , 只要有单子 , 一般一两分钟就能完成 。
4、出售多套手机卡、银行卡及网银 U 盾
据平安鹿城 , "我当时手头紧 , 远房叔叔说卖卡给他可以赚钱 , 我就去办了 。 早知道会被抓 , 给多少钱我都不会去办的 。 "犯罪嫌疑人杨某接受讯问时后悔道 。 经初步调查 , 嫌疑人杨某于今年 5 月至 6 月间 , 办理了多套手机卡、银行卡及网银 U 盾 , 将上述物品出售给他人 , 共获利 3000 元 。 目前 , 杨某已被鹿城警方依法刑拘 。
"他们四个找到我 , 说最近缺钱问我有没有卖卡赚钱的路子 , 结果我们办了 11 套银行卡寄给对方 , 一分钱都没拿到 。 "无独有偶 , 今年 5 月份 , 郑某在 QQ 群里看到有人发布收购银行卡的信息 , 于是联系了对方 。 朋友刘某等四人得知这个"赚钱"的门路 , 随后办理了 11 套银行卡、网银 U 盾和电话卡 , 集中发货给对方 , 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 目前 , 郑某等 5 人被鹿城警方依法刑拘 。
受到的惩戒措施有哪些?
涉嫌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1. 法律责任
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均采取实名制 , 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 , 被收售者用来从事洗钱、逃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 还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 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 , 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 5 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 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
2. 惩戒措施
电话卡方面 ,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 , 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 , 三大基础运营商实施只保留 1 张电话卡 , 5 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
银行卡方面 ,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 , 将实施惩戒措施 。
其一 , 信用惩戒 。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 , 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 , 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
其二 , 限制业务 。 5 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
也就是说 , 相关单位和个人 5 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 ATM 机存取款 , 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 , 不能刷卡购物 , 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 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 , 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 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 。
其三 , 严管账户 。 银行和支付机构 5 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新开账户 。 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 , 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
大众也需要提高警惕
据央广网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以桢介绍 , 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到境外参赌 , 不仅会被罚款 , 还会被纳入征信系统 , 留下信用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