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估|2021年地方债发行有新变化,财政部新规有哪些亮点?

2021年起 , 财政部对万亿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有了新要求 。
11月11日 , 财政部网站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 用2600多字从强化项目评估等七大方面 , 对现行发债机制进行完善 。 《意见》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中 , 财政部要求 ,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 , 加强对拟发债项目的评估 , 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 严格落实收支平衡有关要求 。
不同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 目前地方普遍要求是项目收益要覆盖融资的1.2倍左右 。 但实践中 , 一些专项债项目收益测算依据不足 , 收入过分夸大 , 潜藏风险 。
中国国债协会最近一篇专项债咨询市场调查研究报告指出 , 在实操中 , 为使本息覆盖倍数达到相关规定 , 部分咨询机构会采用“技术手段”做高专项收入 , 其中创新型项目的可操作空间更大 。 例如 , 在测算项目收益时仅测算收入 , 不测算成本 , 最终使得项目收益虚高;为收益不足的项目虚增收入以满足覆盖倍数要求;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虚创收益 , 编制项目收益来源等 。
“这些操作方式名义上用项目收益平衡专项债券本息 , 但实际上其收益很难达到预测水平 , 最终债务还是由当地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 , 间接给地方政府带来债务风险 。 ”上述报告称 。
财达证券总经理助理胡恒松曾告诉第一财经 , 目前专项债项目收益一般被要求需覆盖本金利息的1.2倍 , 最低不能低于1.1倍 。 但实践中发现 , 一些机构帮地方政府编造专项债项目收益 。 一些项目收益测算时 , 把拍卖土地、配套广告费等收入测算偏大 。

项目评估|2021年地方债发行有新变化,财政部新规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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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第三方专业机构帮助地方专项债项目“注水” , 此次《意见》对此有了新规定 。
《意见》称 ,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具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和财务评估报告 , 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 , 并对出具评估意见的准确性负责 。
财政部要求 ,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 对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实行逐笔监控 , 确保到期偿债、严防偿付风险 。
为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补短板效应 , 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速度明显加快 , 但审计部门发现 , 部分债券资金“趴在账上” , 甚至有的闲置时间超过1年 , 这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
对此 , 上述《意见》称 ,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发债进度要求、财政支出使用需要、库款水平、债券市场等因素 , 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 , 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 , 适度均衡发债节奏 , 既要保障项目建设需要 , 又要避免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
对于一些最终无法推进的政府债券项目 , 目前国家允许对调整项目 , 以尽快发挥债券资金效应 。
此次《意见》要求 , 地方债发行后 , 确需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 ,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程序报批 , 不迟于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第10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 , 包括债券名称、调整金额、调整前后项目名称、调整后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跟踪评级报告、第三方评估意见等 。
由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周期 , 导致一些地方会出现“项目等资金”的现象 , 或地方借新还旧时间紧张 。
为了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 保障及时偿债 , 财政部在上述《意见》中 , 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做好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的衔接 。 对预算拟安排新增债券资金的项目 , 或拟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的到期地方债 , 可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支付项目资金或还本资金 , 发行地方债后及时回补库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