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 二 )


(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 , 协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方案设计

燃气企业负责燃气接入方案制定工作 , 在确保安全用气的条件下 , 结合用户用气需求 , 管网布局 , 运行管理等内容 , 科学制定接入方案 。
编制标准化接入设计图集 , 符合小型标准化接入条件的 , 在受理时即告知用户接入方案 。
对于一般接入项目 , 燃气企业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 无外线工程的3个工作日 , 有外线工程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交用户确认 。
(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 , 协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3、接入挂表

燃气企业负责燃气接入总体协调 。
小型标准化接入项目 , 在符合安全用气的前提下 , 燃气企业在受理后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挂表 。
一般接入项目 , 燃气企业并行流程 , 及时推进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工作 , 在满足安全用气的前提下及时接入挂表 , 原则上无外线工程的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9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挂表 。 由用户委托燃气企业提供延伸服务的 ,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不记入流程周期 。
外线工程项目 , 燃气企业要积极配合选线设计单位 , 统筹优化选线方案和供气方案 , 开展沿线管线单位意见征询 , 针对可能存在的管线矛盾和问题 , 规划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组织协调 。
(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 , 协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规划资源局 , 办理时限:3-9个工作日)

(二) 行政审批

用户接入外线工程涉及道路开挖 , 需办理规划、掘路和占路等行政许可 , 涉及绿化的还需办理临时还使用绿地许可 , 无需道路开挖但有外线工程的需办理占路许可 。 上述行政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方式 , 不互为前置 , 各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接入工程的行政审批决定 , 其中涉及绿化许可的实行告知承诺 , 审批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 对道路交通安全或道路设施有较大影响的复杂工程可继续采用原审批方式进行 。
1、提前沟通服务 。 燃气企业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 。 各审批部门要跨前一步 , 及时协调 。 各审批部门要在“一网通办”平台和门户网站通过负面清单、标准规范等形式明确准予审批的条件、技术要求、费用标准以及应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

2、行政审批并联 。 燃气企业同步向规划资源、交通、路政、绿化、公安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各审批部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 , 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其中涉及绿化许可的实行告知承诺 , 审批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 涉及道路修复和绿化赔偿的项目 , 采用“先施工后缴费”的形式 , 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 由燃气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

3、事中事后监管 。 从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 各审批部门在做成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 , 对燃气企业进行检查(原审批程序中相关监管部门仍按照原有分工实施监管) 。 如与审批内容不符 , 将撤销原行政许可 ,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将失信信息同步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

非居用户燃气接入工作流程图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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