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最高检:前三季度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5万余人( 二 )


三是法律意识淡薄 。 该类犯罪上升也反映了一些人法治观念淡薄 , 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山区 , 有的人尚未转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陈旧观念 , 对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到位 , 容易触碰法律红线 。 如 , 在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 , 犯罪嫌疑人猎捕高山兀鹫长达十几年 , 数量上百只 , 却不知道高山兀鹫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
三、检察机关重拳出击一是坚持从严从快惩治 。 对构成犯罪 , 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 , 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 , 坚决打击 。 特别是严惩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源头”犯罪 , 形成强大威慑 。 强化对猎捕、出售、收购、运输等各环节打击力度 , 突出对物流运输、交易场所、“野味馆”等的查控 。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 , 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 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预防功能 。
二是强化检察监督职能 。 加强对公安机关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的监督力度 , 有效引导侦查取证 , 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 , 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 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监督 , 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 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 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 , 及时通报案件情况 , 形成工作合力 。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 在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 ,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 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迁徙地、栖息地等区域 , 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 , 宣传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 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 。
(原题为《前三季度检察机关起诉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明显上升 依法重拳出击 助力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