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67岁产妇面临超生罚款?奇迹后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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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生」67岁产妇面临超生罚款?奇迹后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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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平和妻女 。

山东枣庄67岁老妇生女一事引发的舆论热潮还在继续 。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指导与家庭发展科工作人员此前对媒体表示 , 生育三胎的家庭按规定会受到罚款处理 , 对于老来得女的黄维平夫妇 , “要掌握他们前两个孩子的信息 , 才能确定生三胎是否符合罚款要求 。 ”

自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开始 , 对于违反政策超生的情况 , 一直有征收一定金额费用的惩罚性措施 , 200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其明确为“社会抚养费” , 征收标准由各地自定 。 2014年 , 著名导演张艺谋因为超生 , 一次性缴纳748万多元计划外生育费和社会抚养费 , 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 67岁老妇自然怀孕生女 , 毫无疑问是一个医学领域的奇迹 , 舆论尽管也会为宝宝将来的成长担忧 , 但主流意见还是尊重当事人的生育权利并报以祝福 。 现在提出超生“罚款”的问题 , 令人回到尴尬的现实:某些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做法 , 看起来没有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 , 也没有跟上中央政策调整的步伐 。

有接受媒体采访的专家表示 , 黄维平夫妇虽然违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但是省级卫健委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 由于黄维平夫妇年龄均超60岁 , 山东省卫健委可以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给予免除处罚 。 对于“67岁老妇生女”这种极端个案 , 相信当地主管部门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做出妥善处理 。

个案不难处理 , 值得重视的其实是个案投射的社会背景和政策变化 。 新世纪以来 , 由于生育率持续走低、人口结构趋向老龄化 , 考虑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社会各界对于人口政策的讨论一直趋向于放松生育管制 , 乃至鼓励生育 。 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 , 我国人口政策迈出跨时代的一步——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很快 , 2015年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提出“全面二孩”政策 , 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从法律上对“全面二孩”政策予以确认 。

此后 , 多个省份修改人口与生育方面的地方法规和条例 , 并出台鼓励生育的措施 。 各省份均在孕期和产期相关政策上发力 , 主要包括:加大医保支持 , 推行基本生育免费;延长产假、配偶陪产假;增加产科、儿科医护力量;推行弹性工作制 , 支持生育后重返岗位等 。 有些省份为鼓励二胎生育更进一步 , 黑龙江开展部分三胎尝试 , 陕西建议适时全面放开生育 。 问题在于 , 一边在鼓励生育 , 一边不少地方却还留着惩罚性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尾巴 。 法律也好 , 政策也好 , 都要根据时代和社会现实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 面对当前的老龄化、少子化、低生育率的人口结构和变化趋势 , 是时候讨论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必要性了 。

小编了解到,2018年8月6日的《人民日报》刊发《生娃是家事也是国事》一文指出 , “低出生率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开始不断显现 。 中国的人口红利基本已经用完 , 老龄化加剧 , 用工成本上升 , 社会保障压力大……要解决这些问题 , 不能仅仅靠家庭自觉 , 还应该制定更为完整的体制机制 。 ”“中国依靠庞大的人口红利实现了大发展 , 而面对低生育率 , 政府应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 ”山东枣庄这个意外出生的名叫“黄天赐”的孩子 , 和她的同龄人 , 将是二三十年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 , 现在40岁左右的群体 , 届时的养老金就靠他们这代人来支付 。 考虑到这一点 , 难道我们不应该心存感恩 , 给予他们最好的祝福 , 并为他们创造更友好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