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银保监会严查“开门红”违规

近期不少人身险公司已开始提前备战2021年的“开门红” , 但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却出现一些乱象 。 为此 , 10月29日 ,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要求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开门红”销售活动 , 监管部门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 并对查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 以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通知》指出 ,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 , 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 对于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 , 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 , 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 。
燕赵都市报|银保监会严查“开门红”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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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 监管部门将从以下六方面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 , 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 , 进行捆绑销售 。 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 。
二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销售从业人员擅自印制、使用、发布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 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 。 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 。
三是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预收保费后不如实告知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及退保损失 。 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
四是违反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 在宣传、销售新型产品时 , 仅按照高、中档水平演示保单账户利益 。 对保险产品或产品组合进行不当宣传 , 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 , 不如实告知保险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 。
五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 。 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银邮代理机构等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 。
六是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 , 对同业人员进行“恶意挖角”等 。
【燕赵都市报|银保监会严查“开门红”违规】根据要求 ,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 ,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对相关情况开展自查 , 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 各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0日之前将下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分别向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属地银保监局报告 , 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 监管部门将对迟报、瞒报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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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都融媒体采访人员张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