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罚款5000!桃江一便利店因这事被查


_本文原题:罚款5000!桃江一便利店因这事被查
日前 , 桃江一便利店因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被罚款5000元 。 2020年7月9日 ,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 , 当事人在架销售食品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为此执法人员当即下发:《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当事人于7月21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并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的当场处罚 。 7月23日 ,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复查时 , 发现当事人仍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潇湘晨报|罚款5000!桃江一便利店因这事被查
本文插图
被查门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 , 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10月12日下发处罚决定书后 , 当事人积极改正上述行为并主动缴纳了该罚款 。
来源 县市监局
编辑 莫 睿
审核 黄 霖
【潇湘晨报|罚款5000!桃江一便利店因这事被查】监审 刘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