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想唱就唱已成为过去?KTV无版权点歌侵犯著作权当赔( 二 )

2018年12月16日,重庆某音乐公司委托江西省赣州市某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来到山东省青岛市某歌厅进行点歌消费 。 其间,点播了《月弯弯》《他不爱我》《你懂的》等多首歌曲 。 这些歌曲青岛市某歌厅均未依法取得相应版权,重庆某音乐公司以此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审理后认为,青岛市某歌厅未经重庆某音乐公司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将重庆某音乐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多首歌曲以卡拉OK方式向客户提供点播服务 。 侵犯了该公司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综合考虑到涉案作品的创作难易、流行程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经营规模等因素,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

法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