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双11,广电总局出手了!

11月1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要求“双11”期间加强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服务内容 , 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 , 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 。 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 , 不得夸大其辞 , 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

在《通知》中 , 广电总局解释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包括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在内 。

通知要求 , 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含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内容既要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 , 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 。 要认真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 ,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导向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 将导向管理贯穿到节目制作、审核、播出等各个环节 , 把好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