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灿辉|高达40亿!券商竟成股东“提款机”,监管出手了!( 二 )


而在调查“华信证券以购买和租赁房产名义向股东关联方划款3.9亿元”过程中发现 , 李勇时任上海华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并代行华信证券董事长职务 , 其在《关于紧急调用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上签字同意 , 安排资金调用 , 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灿辉时任华信证券总裁 , 陈灿辉作为具体执行人员 , 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在华信证券以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为股东提供融资上 , 根据询问笔录等证据 , 涉案项目主要由李勇、陈灿辉介绍或安排 。 李勇时任资金流向公司上海华信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以及资金流向公司上海华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灿辉时任华信证券的总裁 , 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鉴于涉案违法事实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 结合李勇、陈灿辉在涉案违法事实中的职责作用、行为表现 , 即使考虑了二人存在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 , 我会认为 , 李勇、陈灿辉的违法行为仍然属于情节严重 。
证监会会决定 , 对李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对陈灿辉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 , 在禁入期间内 , 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 , 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华信证券去年已由国泰君安托管
去年11月15日 , 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撤销华信证券全部业务许可 , 并委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成立行政清理组 , 对其进行行政清理 , 清理期间 , 由国泰君安对其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 。
证监会称 , 鉴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证券)违法为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已不符合持续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 , 且逾期未能改正 , 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 危及公司稳健运行 ,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相关规定 , 证监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撤销华信证券的全部业务许可 , 并委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成立行政清理组 , 对华信证券进行行政清理 。 行政清理期间 , 证监会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华信证券的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 。 同时 , 证监会派驻风险处置现场工作组 , 对华信证券、行政清理组及托管组进行监督和指导 。 行政清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
针对华信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 2018年5月至8月期间 , 证监会已对其采取了限制股东权利、暂停资产管理业务、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 2018年8月 , 证监会对华信证券立案稽查 。 截至目前 , 华信证券仍未纠正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 2019年11月15日 , 证监会依法作出撤销华信证券全部业务许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监管措施 。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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